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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2)

作者:王剛字數:3152更新時間:2023-10-18 11:42:00

    崔振華與孫細秋離婚後,很快在漢口買了三室二廳的住房,與他那位不足20歲的情人住在了一起。而這位女孩子幹脆辭掉了工作,直接進入崔振華的公司,當上了財務主管。

    八月下旬,崔振華到孫細秋母親處看孩子時,孫細秋也正好在她母親那裏。崔振華似乎沒有以往的那種神氣,臉上的皺紋似乎一下子多了起來,談話也是吞吞吐吐。看見孫細秋,他欲言又止,留下給孩子買的玩具後默默地走了。

    後來,孫細秋從崔振華的同學那裏得知,崔振華的那位小情人自進入崔振華的公司後,掌握公司的一切開支。直到二個月後,她偷偷卷走公司50萬元錢跑到南方去了。

    當孫細秋聽說崔振華的遭遇後,想了整整二個晚上,主動打電話給崔振華,說:“崔振華,你錯了一次,隻要你不再錯,你就回來吧。”

    崔振華接到電話後,連夜回到了孫細秋這邊,跪在孫細秋的麵前失聲痛哭。孫細秋扶起崔振華說:“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我們再重新開始。”崔振華麵對孫細秋的寬容更是愧疚萬分。

    從此,崔振華又回到了本是自己的家,與孫細秋相扶相攜,生活在一起。

    1999年3月10日夜晚,崔振華又突然沒有回家,孫細秋給崔振華打了一個電話,手機關機,打呼機更是無人回應。

    孫細秋焦急地坐在房間裏,心裏亂得象一團麻。深夜十點多鍾,崔振華打電話給孫細秋說他現在在深圳,他說他還是忘不了那位年輕的春豔。他要與她生活在一起。

    孫細秋聽後,心裏在劇烈地顫抖,就象被人捏在手裏揉搓著,陣陣發痛。可她最後還是鎮定下來,她知道崔振華已無可救藥了,既如此,那就讓他去吧。

    崔振華帶走了他全部的資金與春豔生活在一起,在深圳成為一個高級打工仔。

    一次,春豔的好友在“麗宛大酒店”聚會時,崔振華也去了。由於太倉促,沒有穿西服、打領帶,不少春豔的好友譏笑她,說她真是找了一個“老公”,這樣的場合都不知道裝扮一下。春豔聽後,當著眾人的麵數落了崔振華一通,崔振華惱羞成怒,默默地回到了租住的住房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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