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場官司李林答應了,那張律師就可以大大方方的起訴王家。
即使打輸了,張律師也會找個由頭狀告王家。
反正王家也是隨便找個由頭告他們家的,法院還受理了。
李林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理由跟王八斤一家起訴他們家的理由一樣就行。
你們法院都受理了王八斤一家這樣的案子,不會不受理吧?
同樣的事情,王八斤一家都打贏了,按照你們先前的慣例,我們也不應該輸吧?
無論打輸還是打贏,李家都能繼續打官司。
最差的結果就是雙方輸贏各半,關鍵能拖死王八斤一家。
“那咱們今年豈不是在打官司中渡過了?”李根生問道。
“不會!半年是肯定的!你看看現在法院的工作效率多高!”李林從桌上拿起傳票道。
按照民法規定,法院會給雙方至少半個月的準備時間。
可前後兩次官司都不到十五天,法院就受理了。
從某種方麵來看,法院裏麵的人也不是吃死規定。
有的案子當庭能有結果,有的案子十幾天的辯論都沒有結果。如果遇到涉外的刑事案子,法院都會給雙方半年的準備時間。
遇到這樣的法院,對李林是最有利的。
民事案子拖得時間久,越會對受害方不公平。
“打半年的官司,咱們家不幹活了?”
李根生不滿道。
“爸~咱們家還有什麽活要幹?不就是收割藥材的事麽?你和媽都夠了~”
李林道。
“你是不是又想偷懶?”
“爸,我還要找媳婦兒呢?哪敢偷懶!”
李林委屈道。
“好啦~找媳婦可以,如果跑出去旅遊,你以後就別想自己找媳婦,我跟你媽給你說一個!”
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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