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他,是他詛咒的!”
忽地,一個城管指著不遠處收拾行囊正要離開的李林大聲喊道。
“對,就是他詛咒的!”
其他城管眼睛立馬一亮,紛紛指著李林道。
“他之前說那個胖城管壞事做多了,老天爺會收拾他的,我聽到了!”
人群中有人喊道。
“還說那個胖城管會被天上掉下來的石頭砸死!”
唰!
瞬間,所有人包括警察在內,都將目光看向了李林。
李林背行囊,手握著鈴鐺搖了兩下。
叮叮當!
“唉!”
歎口氣,就要離開。
“你站住!都是你。”
瘦城管快步走來,攔在李林麵前。
“你不能走!”
“是你害死了胖子,你要負責任!”
其他幾名城管也堵在了李林前麵。
“我為什麽不能走?”
“……”
懵了!
瞬間,幾名城管懵了。
人家為什麽不能走?就因為人家詛咒了自己同事,並且應驗了?
說出去誰信?
就算大家都信,可這能作為證據,作為借口麽?
什麽時候,詛咒殺人屬於犯罪行為的?
“我們城市正在雙創,你這樣的人需要送到救助站,所以你不能走!”
為首的城管走過來道。
強製留下這個‘殺人犯’,又不是沒有借口。
“對,你必須去救助站!”
反應過來的城管紛紛道。
怎麽把這茬忘了?
留住這人難麽?
隻要留下了他,那有的是辦法整死他。
更何況救助站那兩個老娘們不是什麽好東西,進去有他吃的。
“我不需要去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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