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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酬與勞(1/4)

作者:須彌普普字數:9264更新時間:2020-05-16 07:04:47

    裴繼安早把沈念禾當做自己人,起話來就不再設防,此時略做思忖,搖頭道:“一時半會,也無合適的事情請監司去管。”

    這話其實得算是客氣了,細究內中意思,不過就是這一位並不太好打發。

    郭保吉位高權重,自然不會去管那等耗時耗力的雜碎事體,如果拿些上不得台麵的去他麵前,不得還要把你罵出來。

    可他對水利之事並不十分懂,要去問技術上的問題,或是叫他拿些大主意,又著實不敢——他願意聽你的還好,如若要顯一顯自己能幹,忽然起了心思在上頭指手畫腳,一時叫你添一下這個,一時叫你改一下那個,甚至異想開,欲要重新換個東西,那才叫自找麻煩,欲哭無淚。

    然則要是半點不去管,由著郭保吉在公廳裏頭插手內務,怕是用不了幾,上上下下的進度就會慢下來,屆時他不會覺得是自己的毛病,多半還覺得是下頭人做事不賣力。

    沈念禾想了想,道:“郭監司在宣州還未立穩腳跟,對州縣當中許多官員的行事都看不順眼,隻實在插不進手才不得已作罷了,咱們不妨從中設法,請他幫著溝通一下另兩縣縣衙。”

    郭保吉不是想要做事嗎?

    精力這般旺盛,事事都想親力親為,那正好,大把事情給他做。

    修圩田哪裏是這麽簡單的事情,按著裴繼安的規劃,總計要動用上萬民夫,這些人總得吃喝拉撒吧?

    眾人來自左近八縣當中,哪怕分批輪換,可荊山下並無住宿之處,也無現成米糧,除卻眾人自己帶一部分,衙門必定也要貼一部分,屆時自然就要抽借清池、建平、宣縣當中的民房出來做眾人住宿,另也要加征糧穀。

    可這民房要怎麽征用,糧穀又由哪裏出,分別出多少,就有得各個縣衙互相扯皮的了。

    ——如果可以選,誰都願意自己少摻和,最好自己縣中不用出錢出房,至於將來圩田堤壩修好之後,能分多一點,最好還是分多一點。

    這自然不是什麽好商量的事情。

    公廳雖然名義上總領三縣之事,可名義上的主官隻是州衙當中的一名推官,另有郭保吉手下的一名屬官而已,他們兩個一人原是楊如筠不得不派來看攤的——按著朝廷規製,修造圩田、堤壩,當地衙門不能置身事外,是以此人恨不得此處做不好,隔三差五都要告一回假跑回去。

    另一人雖然是郭保吉親信,然則他本為軍營出身,上陣打仗、出謀劃策倒是擅長,哪怕喊去屯田也撩撩袖子就能上,可此處乃是圩田,又有堤壩,精細得很,實在不敢胡亂上手。

    況且宣州樣樣都,走兩步就有山,再走兩步又有坡,左邊明明還是沼澤地,走不得兩步變為了湖水,再走兩步又是旱地,一雙靴子穿得出去,回來時被那泥土給糊得足足得重三斤,實在半點不適應——原本他見慣的河間、鳳翔等地全是平曠之土,望之不見邊際,想要做什麽,不過是劃定了邊界,埋頭苦幹就好,哪裏同這裏一般,一不心高矮錯了,一整片田地明年就要被水淹。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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