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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 菊花念(1/4)

作者:暗夜字數:12072更新時間:2023-10-22 00:16:23

    空氣中似乎飄著若有若無的菊花香,我目前要做的,就是閉上眼睛深呼吸。

    巧遇

    如果把已婚女人比作水缸,一個斑駁遲鈍的容器,裝著溫吞的液體,隨著生活的節奏緩慢地晃晃蕩蕩,我是一點意見都沒有的。

    我是個迷糊的女人,在清晨閉著眼睛熱牛奶,在傍晚探尋丈夫西裝上的口紅印,在菜市場熟練地和小販討價還價,一點都不精致。我的這種不精致來自於丈夫楊和平的忽略,我記不起他上一次將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是什麽時候。

    我每天去超市買菜,推著購物車在花花綠綠的貨架間輕鬆穿越。超市真是琳琅滿目,生活真是富足美好。我喜氣洋洋地穿越其中,任意挑選它們,挑剔它們,主宰一切。然後我回家,做飯,打掃,甚至把家具重新擺放。再然後是洗澡,我愛在白天洗澡,讓潔淨的頭發披散下來,渾身清清爽爽,好像一切都可以重新來過。

    我想說的是,我的前方有一條粗糙卻穩妥的繩子,我隻需閉著眼睛順著它摸索,就能找到一輩子的去路。

    透過我的窗子可以看到五條街道以外的巨型廣告牌,它孤獨地挺立在青灰色的天空,腳下是一片密實而卑微的樓房。灰蒙蒙的天,街道因視線的不明晰而顯得幹淨,寂寥,索然無味。我很想購買一架望遠鏡,就為了能看清街上男人女人的表情。

    人類是最狡詐的動物,無論他們曾怎樣哭泣,廝纏,或淋漓盡致地做愛,當他們回到大街上,便一概得清白無辜。正義凜然的人類表情,讓人絕望。

    我已經是第五次看見那個穿紅衣服的男孩。我進小區大門時,他走在我前麵,背了一個結實的大包。他大概隻有20歲,犬牙交錯的發型,發育良好的骨架身坯。

    他長得像我的初戀情人,不過看起來他更傻。我笑了,一個女人到了30歲,看異性時便有點居高臨下。

    我的電腦壞了,我拚命折騰它,它終於罷了工。女人天生是電腦的殺手。我給朋友阿丹打了電話,她知道一切解決問題的途徑。一刻鍾後,維修人員來了,正是那個穿紅衣服的男孩。

    生活很少給我這種巧合。我笑了,男孩懵然無知。

    電腦在男孩手下像溫順的情人,很快就已妥當。我端來的水果和橙汁,他毫不做作地消滅得幹幹淨淨。他出門時對我說:“小姐,下次電腦有問題,你可以直接打我的電話。我叫曾可。”

    曾可的稱呼令我雀躍。他叫我小姐,叫得不容置疑,我在這一刻對他充滿感激。

    我問楊和平,我看起來有多大?楊和平已多年沒有聽到這麽弱智的問題,那個當年為了彰顯他的偉岸而拚命在他麵前提低幼問題的女人已經不複存在,所以他明顯地一愣。楊和平說,你可以參考自己的身份證。

    有些男人,天生就是為打擊女人而存在的。他們粗糙,油膩,不可一世,愚不可及。

    菊花香

    小區的花園是我除了客廳地板第二喜歡的地方。我會去蕩秋千,有時甚至捧一本書裝模作樣。這天我在花園看見了曾可,他推著一輛自行車滿頭大汗地經過,準確地說那是一輛送牛奶的車,兩個鐵皮罐一左一右。

    我搞不清他到底兼了多少職。太陽很大,他短短的發梢根根直豎,像從水裏撈起來一樣,整個人濕嗒嗒的,令人憐惜,我想都沒想就招呼了他。

    曾可歡天喜地地回應了我的招呼。他的笑容像嬰兒般純粹,這樣的笑容隻存在於少女的日記裏。

    那個下午,我知道了曾可不僅僅是電腦維修工和送奶工。他還賣唱,背一把吉它,闖入那些喧囂雜亂的飯館,在肉與酒的夾縫中彈奏、歌唱。有沒有人聽並不重要,心不在焉的人們會給他一兩張鈔票,這就足夠。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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