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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官司如何打(2/3)

作者:微風小說網字數:10878更新時間:2019-12-03 15:55:02

    庭審進行了三天,由於控辯雙方各不相讓,法庭本來準備休庭進行庭外調解,趙律師向關雲天請示,關雲天問道:“你跟鍾律師覺得咱們勝訴的可能性大嗎?”

    “通過前兩天的法庭辯論,我的感覺是昌達集團沒有什麽過失,對方唯一抓住的是當初為什麽不履行正規手續。”

    “這樣說來,贏得官司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情況是這樣,那就堅決不同意調解,這場官司一定要分出勝負。你跟鍾律師不用著急,時間有的是,資金也不是問題。”關雲天道。

    鍾律師也不同意調解,因為他經手的比這複雜得多的官司都贏了,事實如此清楚的案件,怎麽可能以調解結案呢?那不是對他名聲的損害嗎?

    兩位律師作了一番策略調整,再次開庭時,麵對公訴方的質詢,趙律師首先做了答辯說明,但對方顯然不滿意。

    鍾律師的反擊非常犀利,“就憑昌達集團出資了一千萬,便要認定被告是股東,這不僅與事實不符,也和股東的身份不相稱,因為你們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參與了對方企業的決策管理,即使股市上的散戶,也有被選為股東代表參與企業決策的可能,對方企業更有向散戶們披露信息的義務,但我的當事人既無這種可能,又對企業的任何信息毫不知情,請問全世界有這樣的股東嗎?”

    “被告律師如何解釋前年的二百萬分紅?”

    “所謂分紅,一定是在企業經營取得利潤的情況下才能發生,一家連年虧損,現在已經破產倒閉的企業,他們哪來的利潤?既然沒有利潤,分紅之說從何談起?對於前年的二百萬,那隻能理解為集資借貸產生的利息,盡管這利息比銀行存貸款稍微高一些,但那絕不是分紅。這從側麵進一步印證了昌達集團出資的一千萬是集資借貸,而非入股,因為企業沒有利潤,根本談不上分紅,但集資借貸產生的利息,不管你有沒有利潤,都是要支付利息的。”

    “兩位律師,在你們看來,如果昌達集團不是股東,鴻源公司又怎麽可能讓他們在半年前從公司拉走價值數百萬元的產品呢?”

    鍾律師胸有成竹地說:“即使不是股東,畢竟昌達集團出資了一千萬,我的當事人當然希望鴻源公司把項目做好,他們得知鴻源公司銷售不暢,作為朋友,昌達集團想利用自己企業的便利條件幫其代/銷產品,這並沒有什麽惡意企圖,碰見路人遇到困難尚且要幫扶一把,何況還是朋友?”

    “鴻源公司證實,正是你們的當事人聲稱他們是項目股東,拉貨時才沒讓其付款,這又如何解釋?”

    “我想提醒公訴人,雙方當事人在接觸過程中隨口說出的話多得記不清,但口說無憑,法律是嚴肅的,隻注重實實在在的證據。再說,昌達集團是一家實體製造企業,又不是批發經銷商,他們出於好心為朋友幫忙,憑什麽要付款提貨?如果鴻源公司當時堅持要我的當事人付款,昌達集團就不會為他們提供幫助。”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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