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筆寫下第一卷《明月在天》的最後一個字。
我試著總結這一卷的寫作。
《赤心巡天》是我創作的第一部網絡小說,對我來說,無論在哪裏寫作,我付出的心血和創作的追求不會改變。
甚至因為網絡連載對體量的要求更大,我消耗的心力其實更多。
回到赤心巡天上來。
【第一章我顯然就犯了網絡新人的錯誤,沒有第一時間推進劇情、展現主角,以吸引讀慣了快節奏小說的網文讀者。】
我用了七千多字的篇幅,詳細描繪了一場發生在莊國的高層次大戰,並且這場大戰裏,主角隻是一個旁聽的角色。(經過多次修改,每次一兩百字的刪減,現在艱難刪到六千多字了……)
本意是先展現這個世界的部分戰鬥體係,讓讀者對赤心巡天的力量層次有初步了解。同時埋一些過了很久才會用到的線。
草蛇灰線、伏脈千裏,是我所推崇的結構技法。
群裏的花花,也是本書的第二個盟主。她人很好的。
她幫我總結了一些網文應該注意的問題,並且提出一些建議。
比如第一章乞丐的部分可以刪掉。
但看到卷末大家應該就知道了,那群乞丐最初就是白骨道的祭品。從第一章開始,我就埋下了第一卷結局的線索。
我作為作者,在寫完這些之前,不能夠直接跟她說這樣的理由,不願意影響她作為讀者的閱讀享受。
但其實她說的,是符合網文市場的東西。
網文讀者,有幾個要看你幾十萬字之後才用到的線索伏筆呢?
諸如此類的細節很多。
所以張臨川戴上麵具的時候,大家才會恍然大悟,原來他就是白骨使者。
有沒有人記得,妙玉在還真觀第一次出場,那個跟她對話的男子呢?帶手帕,有潔癖。不就是張臨川的標誌之一嗎?
在網文閱讀中,讀者習慣了一目十行,匆匆掠過,大概不會注意這樣的細節。
但是沒關係,隻要哪怕一個讀者注意到了這種驚喜,我的心血就沒有白費。
有人批評我說,寫網絡小說就是銷售商品,網絡文學就是商品文學。希望我能夠認清現實。
我非常承認現實。
至今才60多的均定,我有什麽現實不清楚呢?
網絡小說可以是商品小說,完全可以純粹是為了賺錢、為了訂閱。完全可以就是一個工作。抄梗抄段子搬套路流水線……完全可以。
但我就是執拗的放不下,放不下所謂的“文學追求”。
這也太他媽可笑了。
有讀者勸誡我說,在網絡小說裏搞自己的文學追求,那是成名之後才做的事情。
我非常理解這話裏對我的關愛。
但如赤心巡天這種體量的小說,一部寫完,就是一兩年的時間。
我有多少個兩年可以嚐試,有多少個兩年時間可以浪費?
對我來說,如果隻是純粹的賺兩年錢,那就是一種浪費。
因為我從來追求的,就不是做一個成功的商人。
我要賺錢,有很多方法。
我要文學,就隻有一條路走。
當然,事到如今,這本小說也無法掉頭。
……
回到創作本身來說。
在第一章的最後,我才讓主角出場。在第一章用大量的篇幅描述一個或許隻會出場這一次的左光烈。
就網絡連載的創作而言,這毫無疑問是巨大的錯誤。
如今糟糕的成績也給了我懲罰。
我沒辦法為自己的私心做辯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