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這些的張仲抬頭看了看,今下午的氣還算好,難得的有了太陽。
左右無事,張仲就這般靠著青石,跟著自己的叔公一起曬太陽。
不會兒,張仲的弟弟跑了過來,道。“兄長,你教我的字,我記完了。”
“你再教我幾個。”
張仲懵了一下,他腦海中的字,就那麽幾個。
還都是前身學下來的。
值得一提的是,前身這一身肌肉倒是強健,但學字,那可以是一言難盡了。
十三年的生涯,總共就學了不到二十個字,你敢信?
如果在現代的話,像這樣的孩子,可以叫腦殘了吧!
至於現代的字,那與秦國的字差別可就大了。
張仲無奈,隻好看向旁邊正在曬太陽的老人。
老人隨手抓了一把幹草,墊在腦後,滿臉笑意的看著張仲。
“怎麽,現在知道學得少了?”
“是仲那時不認真。”
“不認真?”張仲一這句話老人就火了,他翻身爬起,四處看了看,找了根棍子。
“我費盡心力,捉了一頭赤狐與你做了束脩。”
老人將手高高揚起。
張仲也不敢反抗,隻能伸出雙手擋住臉。
眼角的餘光中,他似乎感覺到自己的光輝形象,在弟弟的眼中崩塌了。
“你學了五年,給我學了那麽幾個字回來?”
老人倒也沒有真的打,他將木棍往地上一扔,隨後頹然的坐在青石上。
“還把師長家的狗活活掐死,燉了吃了。”
張仲默然無語,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給前任背鍋了,他都快習慣了。
早在之前,張仲想讓他弟弟學字的時候,他就知道這件事,並且,還知道這事,遠不像老人了解到的那麽簡單。
這也是他不敢自己也去學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還打了監門家的孩子。”
不,三老家的孩子也打了,隻是他們沒好意思。
各種各樣類似的事情,在張仲腦海中可以是層出不窮。
那前任,一身劣跡,他為非作歹都算是誇他了。
“你現在看我,看我有什麽用,我也不識字。”
但老人發完飆之後,卻又開始想辦法,他手指敲打著地麵,道。
“至於鄉三老那裏,且不我還能不能再捉到一頭赤狐。”
“如今,我就算再送一頭赤狐過去,他也不見得肯收。”
多半是不會收的,張仲很清楚這一點,裏中人都以為他隻是打了他們的孩子。
其實,他連三老都差點打了,隻不過沒真的打而已。
就差那麽一丟丟。
要不是他當時還是個孩子,而且他叔公賠禮也足夠多的話,他可能穿越過來,都不知道在哪兒了。
原本,張仲是打算,等他自己練好箭術以後,去打隻老虎或者豹子之類的猛獸來做束脩的。
不是這些猛獸的皮毛,鄉三老就一定會有多喜歡,而是,這代表著一個意思。
我十三歲就可以殺死這樣的猛獸,你需要仔細考慮一下,要不要揭過這件事。
這叫做以力服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