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賊曹掾直接打破了張仲的幻想,並接著道。“群盜抓而有賞,群賊殺而有功。”
言下之意就是,殺群盜才有賞錢,殺群賊得的是首級。
很明顯,首級更重要,但是
張仲缺錢啊!
賊曹掾能從一介黔首做到五百主,眼光見識自然不必多,他一眼就看穿了張仲的心思。
“汝想要錢?”
張仲想了想,還是點了點頭,畢竟他現在的外貌太具有欺騙性了,一個十三歲的孩子,想要什麽那都是正常的。
李煬不懷好意的笑了笑,道。“汝要是想要錢,吾可以將汝的首功換為百金。”
算了算了,要不了那麽多。
首級是多麽難得的東西,這麽換了可惜了,畢竟,會有賞田和宅子。
好嘛,那就隻能戲精上身了。“首級仲也要,隻是仲,住曹舍沒錢交。”
於是,哄堂大笑。
連站在堂上的甲士都沒忍住。
“我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輕易不會笑,除非忍不住。”張仲心中給甲士加了個戲,但無所謂,他才十三歲。
不懂不是很正常嗎?
我全都要不也是很正常嗎?
“無需擔心。”李煬拿起一卷竹簡,突然問了張仲一句。“可識字否?”
“識得。”
“且過來。”
張仲急忙上前,站在李煬的左手邊,看向他麵前的竹簡。
上麵赫然寫著,上造張仲,殺甲士並賊首四人,繳獲鎧甲四副,青銅劍四把,輕盾三具,弓四把,長矛兩根,長戟兩根,箭支一百九十三,破車錘一柄。
連兵器甲胄的損壞情況都有記載,十分詳盡。
“賊律有言,定賊而殺之者功,取。”
意思是,秦國定了罪的賊,你殺掉他有首級的功勞,並且,他的隨身物品都歸你。
但張仲整個人還是有點懵,這不是賊人從公家武庫中搶的嗎?
這特麽也能算繳獲?
這和賊人搶了銀行,你殺死賊人,銀行丟失的錢就算你的有什麽區別?
銀行不告你告得翻地覆。
但在秦國,這還真就是正常操作。
李煬給了張仲一個切實的回答。“這便是汝的賞錢。”
“這不是鄉上武庫的?”
李煬身子側了點,換了一個十分休閑的姿勢,並反問了一句。“鄉上武庫的兵器甲胄被賊人所得,汝斬殺賊人,將其帶回,難道便不算繳獲了嗎?”
哈?
賊曹掾得好有道理,張仲一時間無言以對。
“當然,在縣上,賣給武庫,這些東西值不得什麽錢。”
“止十分之一。”
成本價呀?
奸商。
“私之犯法。”
並且,還不可以賣給私人,但即便如此,張仲最終也得了兩千多錢,黃澄澄的一大捧。
而這,也讓張仲,再次感受到了秦國律法的變態。
它將有功必賞,有過必罰這八個字,貫徹到了極點。
哪怕公家的東西被搶了,你追回來,雖然不可以賣,但他卻會出錢收購,不過,價格有點低就是了。
但這已經很讓張仲感歎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