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他真的拔不出來,而是因為長時間使用六七十公分的青銅劍,所養成的習慣,影響了他拔劍。
以至於出了個不大不的醜。
一旁掌管軍械的吏看不過眼了,麵無表情的懟了一句。“前日裏送來之時,汝連拔兩次,不得出,豈不更是可笑?”
甲士麵上一黑,笑容僵在臉上,他撓了撓頭,強行轉移話題。
“此劍,乃賊曹百將所佩,材質用料,鑄造工藝,皆是上佳之選,以刃輕劃,能破皮甲。”
張仲心中一驚,連忙將劍還鞘,正準備推辭,卻見甲士已將雙手伸出,做出了準備接劍的姿勢。
“吾此來,賊掾曾,若張仲辭而不受,就帶回去,不給他了。”
張仲雙手一僵,隨後順勢下拜。“替仲謝過賊掾。”
一陣相互打趣之後,甲士突然拉著張仲走到了一邊,輕聲道。“賊掾還讓我帶了幾句話給你。”
張仲見他這麽神神秘秘,也不由得正了臉色。“願聞其詳。”
“賊掾言道,汝為其所薦,便如巨木其皮,一盛俱盛,一敗俱敗。”
聽得甲士此言,張仲麵色嚴肅。“仲定不敢知法犯法,累賊掾受連坐之責。”
在秦國,舉薦人與被舉薦人之間的關係往往十分親密,還要勝過師生同袍,之所以這樣,便是因為舉薦連坐法。
律法規定,被舉薦人有功,舉薦者亦有功勞,但高回報之下,也有高風險,被舉薦人若是犯了罪,舉薦人也會受到連坐。
最著名的,就要屬昭襄王時期的秦國名相範雎,他就被這條律法坑了一把狠的。
連續舉薦兩人,皆通敵叛國。
按照律法,這本是夷三族的罪行,但他被昭襄王所特赦,免去了族誅和死罪。
但即便如此,他最終,也沒能落得一個好下場。
因為這前車之鑒,秦國官吏在舉薦時,往往慎之又慎。
即便是李煬舉薦張仲,也是先調查他祖上三代,見其家世清白,且三世為秦而戰,才起了這個想法。
隨後,人品,勇力,悟性,才能,關於政事的見解。
盡數考較過之後,才作為張仲的舉薦人,推舉其為亭長。
高門檻,自然也有高責任。
是以,一旦選定被舉薦人,秦國官吏對於被舉薦者的培養提拔,往往也是不遺餘力的。
推衣衣之,推食食之,不過等閑事。
介紹女兒,妻妹(姨子),官配夫妻親上加親,也隻是常規操作。
如張仲這般年幼的被舉薦者,舉薦人甚至還會教他做人的道理,行事的準則,生怕他走了歪路。
操心程度,跟養了個兒子似的。
受舉薦人大恩,在這個將信義看得十分重要的年代,便很少有人,會不顧自己舉薦人去行犯法的事情。
是以,秦國的吏治,遠比山東六國清明,不是沒有道理的。
甲士點了點頭,踏前一步,在張仲耳畔聲道。
“賊掾還,若是在隱山亭事有不順,便發私信於縣上,他將強征汝為親衛。”
“以此,可避辦案不力之責。”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