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口角私鬥。
一卷卷翻開,又一卷卷的卷好,突然,張仲手上一停。“這是?”
“牛,廣都縣白丘裏公士,高六尺九寸,頸有跡,大如兒掌,王九年三月初七,與人通奸,為夫見,殺之,並殺其通婦極其子,定賊殺人罪。”
滅門慘案啊!
所以,這是通緝令?
畫像都沒有一個,這麽原始的嗎?
要不是那個兒手掌大的胎記,恐怕看見了都不認識。
能抓得到嗎?
正想著,張仲下麵就又翻到了一行字。
“王九年三月十一,道左為人所見,抗,不敵,死,賞黔首爵一級,錢財自取。”
張仲:
我能什麽?
大秦牛批!!!
將通緝令大致看了一下,記載的十多個人當中,隻有三個還在逃,其他的,要麽死了,要麽抓了。
放下通緝令,張仲再次翻開一卷竹簡,隻聽一聲輕響,他低頭看去,地上掉下了兩根竹片,竹片窄,與竹簡上的別無二致。
張仲先是細細打量了一下手中的竹簡,卻見得竹簡完好,並未有任何脫落。
隨後,他看了一眼竹簡上的內容,發現上麵記載的,皆是一些瑣事,類似於辦公日記。
並且語句還不太通順,似乎隻是尋常練筆所用。
這裏麵,怎麽會夾著兩根竹片?
將掉落的竹片拾起,張仲定睛一看,頓時便有些驚訝,因為,這竹片上,卻不是如竹簡上那般隻是瑣事,而是記載了一個特殊的案件。
“王九年,九月初三,有民木,告,言借貸強質,查之,屬實,不能決,報鄉,言強受,皆貲二甲。”
“送民於縣,反,未強製,因功使偽,裏中黔首皆為證,不辯,為官不直,去爵,貲二甲。”
將手中竹片緩緩放下,張仲仔細品味著其中的內容,和其出現的方式,心中隱隱覺得,這個案子,恐怕並不簡單。
“亭長。”正想著,葵粗狂的聲音就遠遠傳來。
張仲不再細想,放下手中竹簡轉過頭去,看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隻見得十多個麵上刺字的漢子,被葵帶著,正朝著亭舍的方向走來。
“吾以十錢一人,招了這些黔首,來與吾等修繕亭舍,去除雜草。”
“甚好。”張仲麵上一喜,起身走了過去。“二三子中可有木匠?”
一個麵色愁苦的中年人看了看左右,呐呐的應了一聲。“有。”
“與我先做張木幾。”
“再做上三張床。”
木匠看著張仲頭上的赤幘,猶豫了幾秒,方才心翼翼的道。“一日之內,找不到合適幹木,恐怕”
“恐怕什麽。”葵的大嗓門再次發揮了作用,他大聲吼道。“汝家中的先讓出來,吾又不會短了汝的錢財。”
木匠受此一喝,身軀一抖,手足無措的辯解道。“家中不夠。”
張仲製止了葵,沒有讓別人讓出自己床的道理。“放心便是,濕木也行。”
“唯。”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