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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樹之以威(第三更)(2/2)

作者:綰尤字數:9468更新時間:2019-12-21 04:44:33

    柴看了看張仲,見得他點頭之後,才道。“吾未曾與他交換。”

    然後,雙方各執一詞,相鋸不下。

    張仲抬起手,示意安靜,直到場上的聲音,包括民眾們的議論聲都停下來之後,他才再次開口。“汝與其交換,契何在?”

    刀疤男愣了一下,似乎沒想到張仲會真的問起證物,一時間有些懵了。

    “吾問汝。”張仲一字一頓,隨後大喝一聲。“契何在?”

    男子身軀一抖。“無有,無有契。”

    易物不契,這是金布律的範疇,基本屬於亭長的律法盲區,但好在,張仲當初在城裏買東西,聽自己叔公他們講起過。

    “易物不契,有罪,罰一甲,汝當想好。”

    刀疤男子大驚,一甲就是幾乎就要一千錢左右,他哪裏有錢繳納,回頭看了一眼裏正,隻見裏正正在朝他使眼色。

    心中一定,他正色道。“認罰。”

    以為這樣就可以蒙混過關了嗎?

    張仲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柴,沒有理他,而是問起了裏正。“汝分配與他好田,而後雙方交換,雖無契卷,但交易成立,是否?”

    裏正點了點頭,他既然已經了,自然要一條路走到黑。“是。”

    “既然如此,且將登記的竹簡尋來,讓吾一觀。”張仲圖窮匕見,露出一口白牙,對著裏正笑道。“讓吾看看,汝登記之田地,到底是與誰的?”

    裏正愣了愣,隨後額頭上再次泛出冷汗,他念頭飛速轉動,再次急中生智。“是在登記前,他們找我交換的。”

    好,姑且算你如此。

    “那分牛之事,所記載之竹簡,且拿出來。”

    秦國關於分牛,分地,養牛,這些民生的東西,都是需要記錄在冊的,就算裏正不識字,也要請鄉上田吏來幫忙書寫,不得有任何遺漏。

    就是為了治這些為禍裏中的村霸。

    裏正汗如雨下,呐呐的道。“昨日方才分牛,未曾記載。”

    嗬,螞蚱還在跳。

    秦國明文規定,大的事情,官吏遇到了就不可以拖延,當的事情,當就要做,不可以隔夜。

    “當日之事,當日記載,汝如此拖延,此吏之失也。”

    “二三子,可有不服其言者,皆可舉之。”

    眼見得風向變化,民眾們不再像之前那般高高掛起,有些蠢蠢欲動了。

    見此,張仲便加了一句。“知情不報,犯罪不舉者,有連坐之責。”

    “吾可以作證,他確實分牛分地有失。”是裏監門,他給了裏正致命的一刀。

    於是,牆倒眾人推。

    很快,就將此事檢舉成了鐵案。

    “見民倨傲,不安其平朝,居官善取,受令不僂,安家屋而忘官府,此為吏之失,葵,將他拿下。”

    葵二話不,衝上去按倒了裏正老人,掏出腰間的繩子,將其綁了起來。

    像裏長這種吏,一般都是推舉產生的。“裏中不可一日無長,二三子,可選出裏正,先代行裏正之責,待吾報與鄉上,再任為裏正。”

    然後,洋洋得意的裏監門,一臉懵逼看著黔首們推舉了裏典。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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