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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赤戟綱領(1/2)

作者:左流英字數:5062更新時間:2023-10-24 16:44:21

    楚陌取出一匹白絹,攤在眾人麵前,上麵是他事先擬(chao)好(xi)的赤戟綱領:

    一、本組織定名為“赤戟”。

    二、本組織綱領如下:

    (1)青蛟幫必須與廣大凡人一起推翻權貴和仙門組成的邪惡勢力,必須支援凡人,推廣武學,直到社會的階級區分消除為止;

    (2)承認凡人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

    (3)消滅土地私有製,建立公有製為主導的新型超凡社會;

    (4)聯合可聯合的反仙勢力。

    三、本組織承認代表會議管理製度,把勞動者和士兵組織起來,並承認組織的根本目的是實行社會革命;赤戟成員必須徹底斷絕與企圖反對本組織綱領的勢力團夥斷絕一切聯係。赤戟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組織服從中樞的原則。無論是普通成員和幹部成員都是如此。

    四、凡承認本組織綱領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成員的人,經成員一人介紹,不分性別、出身,均可接收為成員,成為我們的同誌。但在加入我們隊伍之前,必須與企圖反對本組織綱領的勢力和團夥斷絕一切聯係。

    五、接收新成員的手續如下:候補成員必須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員會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為兩個月。考察期滿後,經多數成員同意,始得被接收入成。如該地區設有執行委員會,應經執行委員會批準。

    六、在組織處於秘密狀態時,組織的重要主張和成員身份應保守秘密。

    七、凡有成員五人以上的地方,應成立委員會。

    八、委員會的成員經當地委員會書記介紹,可轉到另一個地方的委員會。

    九、凡是成員不超過十人的地方委員會,應設書記一人;超過十人的應設財務委員、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各一人;超過三十人的,應從委員會的委員中選出一個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章程另訂。

    十、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的地方組織中成員人數多時,可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嚴格監督。

    十二、地方委員會的財務、活動和政策,應受中樞執行委員會的監督。

    十三、委員會的成員人數超過五百,或同一地方設有五個委員會時,應由全國代表會議委派十人組成執行委員會。如上述要求不能實現,應成立臨時中樞執行委員會。關於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和組織細則另訂。

    十四、成員不經組織的特許,不得擔任朝廷官職,不得加入修仙門派。士兵、差役不受此限。

    十五、本綱領須經全國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始得修改。

    這份綱領當中出現了許多楚陌從未在公開場合提及的詞匯,但在場諸人都是楚陌親近之人,自然理解其中含義。

    綱領不長,大家很快就看完了。

    李彌笑道:“這份綱領若是流傳出去,我們在座的所有人,恐怕都會被各大修仙門派夷滅九族啊!”

    他說這話時笑眯眯的,餘光卻在觀察幾個年輕人的表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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