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時認認真真的坐在一個大石頭上看草鼠部落人讀書。
一開始他以為可能就隻有這一首詩,結果不是。
讀完國風,讀小雅,讀完小雅,讀商頌……
這些人是真的認認真真的在讀,而且讀的抑揚頓挫,氣勢非凡。
上至蒼蒼白發老嫗,下至乳牙稚童,全都會讀。
他們穿著衣裳破舊,有汙漬,有漏洞,可是他們精神飽滿。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不僅僅如此,他們還一邊讀一邊用棍子書寫。
一收一刺的動作,居然是在寫字,棍子刺在地上,一點一點的,最終組成一個字。
“高”。
高實在是高!
秦時陷入了自我懷疑之中,當初他許下宏願,甚至用蠻荒來許願,就是因為,這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願望。
可是眼前,居然真真正正存在。
蠻荒不僅僅有朗朗書聲,蠻荒人還識字。
秦時在這裏發呆,整個人都像是一個金光閃閃的觀音一般,即使是發呆的狀態都莫名美好。
跟小七身上加持的光亮不同,他是由內而外的一種光,溫潤明亮照亮人心。
部落人雖然還在讀詩經刺字,實際上隻是機械的動作和言語,心都不停的在開小差,忍不住看著神女撿回來的小光頭。
真好看啊,雖然無父無母,但是這樣好看,養在家裏也賞心悅目啊。
搶過盜匪窩,脫離貧困底層,飽思其他欲的草鼠部落人這樣想著。
胖子小九看著那和尚,莫名有一種熟悉的感覺,好像見過,他最近腦子越發混亂,總會混進一些奇怪的畫麵,有時候是高高的牆,有時候是寬寬的河……
那邊小七一家,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葉不器作為小七的大先生,首先發言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亂來。況且此子是出家之人,萬萬不可,我不同意。”
荊石作為二先生也連忙道:“不行,這人真的不行。”
對方不僅僅是和尚,還是荊國唯一的親王啊,這樣搶回部落成婚,會出大亂子的。
仇光亮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小七還小,大一些再說。”
不看著那小夥臉的李大娘清醒多了,連忙斬釘截鐵的道:“恩,我也不同意。”
阿公也是堅決道:“不行,我給小七算過,她命中不宜早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