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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借你頭顱一用(1/2)

作者:宋象白字數:5628更新時間:2023-10-24 21:58:37

    雨停了。

    但是路上並不泥濘。

    大雨像是迅速被土地吸收了。

    小七帶著一群人作為先鋒小隊出發了。

    小七一行人都特別注意,要保持衣服幹淨。

    主要是出行,穿這麽好的新衣服有點不適應。

    平日大家訓練的時候,都是能穿舊衣服盡量穿舊衣服,因為訓練的多,不小心衣服就會破掉。

    可是這次出門穿的是新衣服,阿公說該表現就要表現。

    拿出草鼠人的優秀氣質出來。

    這次是去迎接師祖的,幹幹淨淨漂漂亮亮的去。

    可是因為極少穿新衣服,大家都很愛惜。

    都努力的盡量不讓衣服破掉。

    小七也很注意。

    一行人,作為先鋒小隊,是需要探路。

    不過申國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國,路很寬敞,可以行軍。

    也可能是因為他們的部隊剛剛走過,正好探路了。

    所以草鼠部落的送行大軍走的比較順暢。

    大家其實平日除了訓練學習還要幹農活賺工分,體力是非常充沛的。

    所以感覺行軍並不太累,何況秦將軍~明正大師讓大家一天走幾十裏路就休息了。

    大家一路覺得自己像是出來郊遊,路上還能分批狩獵,改進夥食。

    而且比平時訓練輕鬆多了,平時訓練在戈壁雪山上,路很難走的,這裏居然有平平的大路。

    正常行軍,其實大家是不騎馬的,擔心把馬累壞了,馬要駝輜重行李武器。

    真正的騎兵一般都是一人配雙馬或者三馬。

    三馬是最完美的,就可以騎,交換。

    騎兵是很費馬的。

    像那種萬馬奔騰衝擊過來的騎兵千軍萬馬的樣子,實際是最後衝鋒的一刻,後勤上還是有非常多的馬在休息。

    草鼠部落有了馬掌,大大的改進了馬的耐性。

    所以這支隊伍走的非常快。

    天下還在嘩然的時候,他們一路向前。

    小七的先鋒隊已經到了一座城下。

    很大很大的城,要去申國,務必是需要入城的。

    城門上有高高的匾額,好遠好遠就看到了上頭的字“酒城”。

    草鼠部落的少年們都驚呆了,酒在部落裏十分珍貴,就是有,都被阿公埋起來了。

    可是這座城叫做酒城。

    太牛逼了。

    赤牙是來過的,所以對大家介紹道:“這座城叫做酒城,是因為這裏盛產一種粟米,做酒非常好喝,天下聞名,所以被賜予此名。此地產的酒,都被列為皇家貢品,據說申皇煉丹,指名要,所以這座城有申國皇宮太監常年駐守,專門看著產酒給皇上用。”

    少年們雖然之前就聽過這事,每次有出去的人回來都會詳細描述自己所見所聞,大家一起分享。

    可是跟親眼所見還是感覺不同。

    阿七看著那雄偉的都城,比北原王庭還要雄偉,這麽雄偉的建築的一個城市,居然是專門給申皇做酒的,隻是提供他煉丹的一味原料。

    居然就是一座城市。

    有一種很大,又很小的感覺。

    似乎站在遠遠的,都能聞到一股子異常的香氣。

    “這座城好進嗎?”小七問道。

    “普通人隻要給錢就好進,這座城市太監當權,死要錢,若是沒有身份路引,一人要百錢,而且還會搜刮過路人的東西,我們上次送兵奴回來,都被搜刮了好多錢,每次行商,都會被要走好多錢。”

    此刻城內,押送軍糧的人正好到了酒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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