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大部分人每看著都很忙,但真的沒有幾個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麽,有真的應該去做什麽。”
愛笑道:“做人呢,開心就好了。
這個也沒有個定論,有人喜歡往高爬,有人喜歡采菊東籬下。
隻要不傷害其他人,不危害社會,人其實可以為所欲為。
你我就是什麽都不想幹,我想當一個流浪漢,我每往那裏一癱,看著過往的路人,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覺得也可以。
沒什麽不可以的,但首先,不要讓家人來為你這樣的生活方式跟著買單。
你是舒坦了,但家裏的責任全落在了另一半身上,甚至有的是落在了父母身上,那肯定不行。
其次就是不能因為你想要這樣,就是我不管不顧隨便就是一躺,句最不好聽的話,還堵路呢。
沒有絕對的自由,隻有相對的,而且千萬不要因為自己來給別人帶來不痛快,這樣的不是自由,而是自私。”
“但現在很多人分不清什麽是自由,什麽是自私!”
霍景道:“比如在街上遛那種大型具有攻擊性的犬類,不會栓繩,也不會采取任何保護措施,別人害怕,他就在那裏笑,輕輕擺擺手,句‘沒事沒事,不咬,我家崽兒可乖了’。
還有就是晚上很晚了,開著音響,騎著機車就過去了。
我有一陣失眠很厲害,稍微有一點聲音都會醒,對於這種炸街機車黨真的是深惡痛絕。”
“這樣的情況,其實就不僅僅依靠人們的道德了,必須輔助以法律才行,因為不是所有的人都自覺。
為什麽那些人有恃無恐,就是因為出了事也不能拿他們怎麽樣。
你就比如炸街黨,你很生氣,打他一頓。
本來這件事情是他不對,結果成了你不對了。
如果晚上幾點到幾點,他們有這樣的行為,屬於擾民,需要罰款多少,拘留多少,你看他還會這樣做嗎?
逮到一次,罰一次,街上絕對會安靜了。
還有遛狗的,不拴繩采取保護措施,一次罰款五千,他保證會乖乖做到。
而如果沒有看好狗,導致咬傷,判處兩年,他肯定特別在意。
還是法律不健全。”
“這個得需要慢慢來才行。”
霍景道:“而且每次都是發生了很多事情後,才開始重視,如果早一點修訂,這些事不就不會發生了嗎?”
“法律是很繁瑣的事情,而且修改完善法律絕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需要根據社會發展一直需要進行的一件事。
有些事不可能是提前做到,隻能是根據事情來。”
愛道:“我國一直都在這方麵努力著,而且有些事也需要公眾人物來呼籲。”
“對。”
霍景道:“比如這次我去騎行,發現一路上亂扔垃圾情況比較嚴重。
那裏本是最聖潔的地方,人們也都是衝著這個去的,但卻每個人又在破壞著那份聖潔。”
“這就是這幾年我不再去那裏的原因,那裏已經不再是最初的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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