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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經公吧(2/2)

作者:阿卿字數:4706更新時間:2018-12-14 22:12:24

    張仁勇擔心的就是自己的名聲受損,所以不想在幫著評理,也不想把警察什麽的招來,可現在他這是不管也不行,管也不行,兩頭為難。

    想到這,張仁勇不由瞪了張寡婦一眼。

    這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老娘們!

    那會兒她丈夫一死,就應該直接把她攆出村去,而不應該動了善心!

    這幾年,因為她,這村裏是雞犬不寧!

    現在竟然還得罪了黎家!

    黎家他都不敢輕易得罪,她還敢一直找茬,人家不待理她,她還以為人家是怕她了!

    等警察來了,看她現在怎麽收場吧!

    比起丟人,頂個包庇的大帽子更嚴重,這事他不管了!愛咋咋地吧!

    黎家這丫頭可是出了名的倔驢,看這樣子也是已經想好了,絕對不會讓步的了!

    而黎家上上下下都寵著這丫頭,這丫頭如今受了委屈,那肯定就是傾家蕩產也會幫著這丫頭!

    更別說還有張誌厚和賀家了!

    賀家是什麽樣的家庭,會讓兒媳婦受這樣的汙蔑!

    張寡婦就等著去坐牢吧!

    活該!剛才還敢當眾那樣說她!

    張仁勇跟在張誌厚身邊往院外走去,一邊走,一邊唉聲歎氣:“哎,我這村長當的窩囊啊,給人評理,還說我包庇!這大帽子我可不敢戴,這一頂壓下來可是要進號子的!”

    號子,監獄!

    張寡婦聽到張仁勇的話,頓時嚇得一激靈,對著黎珞就擺手道:“我不討公道了,不討了!”

    “你說討公道就過來我家大鬧一場,把我家上上下下都大罵一通!你說不討了,就不討了?!你以為這天下你做主呢?現在你不討了,我討!我的名聲受損了,我要上法庭向你討回公道!《民法》第101條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當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並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黎珞對於這個時候名譽權的具體規定不是很清楚,她說的是後世的規定,不過這也足夠震懾張寡婦的了!

    張寡婦後麵還沒聽,隻是一聽到《民法》,就已經直接嚇的癱在了地上!

    嘴裏一直嘟囔著:“這可怎麽辦啊,這可怎麽辦啊!”

    沒有人上來扶張寡婦,一是都沒反應過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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