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袁紹昔為司隸校尉,恰逢靈帝山崩,何太後承攝,何進輔朝。袁紹不僅不舉直矯枉,反而專為邪媚,招來不軌,動搖社稷,令丁原焚燒孟津,使何進身死,複招來董卓以亂朝堂。此不能輔上之罪。
其二,董卓無禮於君父(少帝劉辨),而袁紹既不能勸,又不能設權謀以救君父,而棄置節傳,逃竄北國。一時起兵,而君父被誅。此背違人主,不忠之罪。
其三,袁紹逃竄河北,欲起兵攻董卓,而默選戎馬,不告父兄,至使太傅、太仆一門數十人皆死。此不孝之罪。
其四,袁紹既興兵,去年至今已二載,不恤國家之難,隻顧廣自封植,竊取資財糧食,苛刻士人,考責(勒索)百姓。此不仁之罪。
其五,袁紹逼迫韓馥,竊奪其州,矯刻金玉,以為印璽,每有所令,曰承製詔拜。無人臣子禮。此僭越之罪。
其六,袁紹與星士(崔巨業)、方士交好,而以鬼神之事迷惑士大夫、百姓,又令星工借象製作祥瑞,與黃巾聯絡,攻抄郡縣,此愚昧之罪。
其七,虎牙都尉劉勳,共為盟軍,且降服張楊,累有功勳。而袁紹以劉勳接長安詔書冊封官職為由殺之。此專酷之罪。
其八,袁紹貪故上穀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貢之富豪,勒令交錢,錢未及時備齊,則殺二人。此貪婪之罪。
其九,《春秋》之義,子以母貴。紹母親為婢女,地位微賤,而袁紹據高職,卻無謙虛之心。此卑微之罪。
其十,長沙太守孫堅領豫州刺史,驅走董卓,光複雒陽,為袁家報仇,而袁紹遣周昂等奪其地,斷其糧草,使討董功敗垂成,董卓久不服誅。此不義之罪。。。
檄文中列舉袁紹十大罪狀,比劉子惠“不忠不仁不義不孝不悌”的法更進一步,立即使得整個河北的輿論向不利於袁紹發展。
當然,公孫瓚對袁紹算不上多熟悉,不少內容來自於劉虞麾下張逸。張逸是鄭玄弟子,還做過尚書左丞,深受到袁隗重用,深知袁紹虛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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