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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府君問案(1/2)

作者:三四三九字數:4958更新時間:2020-03-16 06:11:55

    《唐律疏議》:“造休咎及鬼神之言,妄說吉凶,誹謗君上,皆斬。”、“諸謀殺製使,若本屬府主、刺史、縣令及吏者,流二千裏。已傷者,絞。已殺者,皆斬。”即如果西門家當年刺殺縣尉的事情如果坐實,也是個死。

    誹謗、妄言此類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不同之處,最大的區別就是:刑事罪,比如殺人放火,偷盜搶劫,都有確鑿的證據,而此類罪卻因是“因言獲罪”,在證據上不好確定。換而言之,也就是可以理解為:說你有罪你就有罪,說你沒罪你就沒罪。也正因為這個特點,在酷吏的手上,此類罪名常被濫用。

    唐無言入了官署正堂,見了華興後:“君可知你等所擬告之罪罪名之重?薛刺史責問證據、證詞可足?”

    “知道。西門氏家中門客王坤應邀在青溪鄉淩衝家吃酒,因為聚眾賭錢,被巡查的武嵩拿下。王坤為贖罪,主動告發西門氏家主有誹謗妖言之罪。這種種經過,本官已在上書中寫得清清楚楚。”

    華興語畢,叫侍立在堂門口的方超:“將昨天西門慧送來的東西拿來!”

    唐無言狐疑等待,不多時,方超捧著一個小箱子進來,放在案前,掀開蓋子,揭開上邊的布帛,露出其中的物事,卻是金光燦燦的金條。

    唐無言莫名其妙,問道:“這是什麽意思?”

    “這就是昨天西門家給本官送來的東西。請君試想,若不是心中有鬼,他又豈會肯用這五十兩金子來換王坤一人?王坤隻是他家的一個門客而已,哪裏能值這五十兩金!而且我還遣人去西鄉暗中打探,有很多人都證實了西門氏確實常出誹謗妖言。”

    “這麽說,此案是證據確鑿了?”

    “西門氏不僅常出誹謗妖言,在這幾天的暗訪中,並且發現其族跋扈縣鄉,魚肉百姓,所犯之罪極多。這裏有一個大概的記錄,請君觀看。”

    王瑄拿來一份文牘呈給唐無言。

    唐無言打開細看,不覺觸目驚心,見其上共羅列了三四十條罪狀,當頭第一個是“勾結匪盜”,第二個是“隱匿逃犯”,第三個是“擅殺無辜之家”,另外又有私殺奴婢、通女幹等等諸罪。

    這些罪狀不是一個人犯下的,每條罪狀前都有一個人名,即犯罪之人,其後是其罪名,再後邊是苦主的名字。大致算下來,牽涉到了西門氏族中的二十多人。——也虧得路達、淩衝、史津等皆為本地豪傑,交際廣泛,人脈很廣,才能夠在短短幾天內搜集到這麽多的罪證。

    他將文牘看完,怒道:“我雖非本鄉人,平時也聽說過這個西門氏,知其常年橫行縣鄉,自稱州郡閭俠,以武犯禁,隻是卻沒想到竟然如此跋扈、罪惡!若這些罪名皆屬實,誅滅三族也不為過!”

    華興心中一動,聽出了他的潛台詞,想道:“薛直、風夜北心裏明鏡似的,借著唐無言的口暗示——若這些罪名屬實,滅其三族也不為過……他門猜出了‘誹謗妄言’是誣陷。”

    要知,隻憑這一罪就可令西門氏族滅,然而唐無言卻不提“誹謗妄言”,隻說如果這些罪名屬實,那麽誅其三族也不為錯,很像是在“避實就虛”。怕是因為薛直、風夜北盡管剛正嚴直,卻也不是不知變通——讓唐無言暗示自己,必須有真憑實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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