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立馬報名,大家還在思考。
稍後有人問,“怎樣承包?花錢承包,還是收成分成?”
“拿錢承包。起價一畝地200元,30年期限。”
“什麽叫起價?”有人問。
“就是有人提出承包,沒有人和他競爭,那麽就是一畝地200元這個價。如果有多個人想承包,那麽誰出的價高就承包給誰。”
短暫的沉默之後,有人覺得價格貴。
“太貴啦!那麵山坡如果承包下來,估計得幾千元錢吧!能賺回嗎?”
梁鳳仙在打著她家的算盤,她隻想承包一部分。
思忖下,她問道:“村長,隻是承包其中的一兩畝地可以嗎?”
她家的人參就種植在南山腳下,占用的是集體的荒山坡,那地方因為緊挨著她們劉家的地塊,劉峰濤就開墾出來,悄悄的種上了人參。
以前沒政策,村幹部也就睜隻眼閉隻眼,占了就占了,總比荒著強。
現在有政策了,那就必須要花錢承包下來才可以在荒坡上經營了。
梁鳳仙隻是想承包她家種植人參的那部分。她期盼著村長能點頭同意。
村長的回複令她失望,“不可以分散承包,隻能整山承包。”
完又強調了一下,“荒山坡的每一寸土地都是集體的,今後不會允許個人占用。除非承包了。”
梁鳳仙知道村長這樣就是針對她家的,但她也隻能裝糊塗了,她不會引火燒身的。她估計村民也都聽出了村長的話外音。
別人怎麽想她不管,她此刻必須裝糊塗。
可下一步怎麽辦呢?
如果這片山坡叫別人承包了,他家的人參種植就一定廢了。無法繼續是肯定的了。如果他自己家承包下來呢,那麽整個山坡承包下來就得幾千塊啊!將來還涉及到人力物力的管理,怎麽算都是得不償失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