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當了薊州刺史,也打算幹好這一任,可沒過多久,他還是回到了家中,過上了安生日子。
為了不讓薊州那邊出什麽亂子,他讓李旭、李冼、陳豹、唐虎、魯長春按時給他寫信,把薊州那邊方方麵麵都寫得清清楚楚。
剛收到一批信箋,他挨個看,正在罵唐虎寫信敷衍。
“李別駕這裏有一樁案子,他收了被告二十兩銀子。”詩蘭淡淡的口氣,聽她口氣,頗有欲言又止的意味。
皮日休扭回頭,看向詩蘭,俏臉上帶著一抹愁雲。
“你怎麽想,是因為二十兩太少,還是因為別的。”
“二十兩,足夠一個窮苦人家吃一年的了,當然不少了,可問題是,這二十兩背後,又是一樁冤案。”詩蘭放下信箋。
皮日休伸手,抓來信箋,上麵記錄了一場再平常不過的案子了。又是一個富家子弟欺辱民女的案子。不過這個案例並不是最典型的那種,因為這個富家子弟並不是特別富有,而那個民女,也不是特別窮。
案中記述,該民女早對富家男子有意,還夜間留下梯子給男子,讓男子順樓梯而上,在閨房中私會。可是後來,被民女家父母發現,並告發男子。
按照《唐律》,這屬於兩廂情願,女子不守,可問題卻是女子家堅持認為,男子勾搭他家女兒,還夜闖他家,造成如此後果。如若不嚴懲男子,理不容。
麵對此案,李旭判定如下:男子無罪,女子家犯誣告之罪,罰款三十兩,女子父親脊杖二十,不潔女子遊街示眾。
詩蘭道:“李旭這案子判得不合情理,這女子當真喜愛那男子,才會給他留窗,可這男子卻是一個負心漢。還讓她被遊街示眾,毫不留個臉麵。而且她家父親還被罰款,被打,這般判決,豈不是要了女子家人的命。”
皮日休道:“你認為,李旭這樣判案,是因為收取了男子家的錢嗎?”
“我認為是的。我對李旭還是了解的,他對我有恩,我不好他。可如今,咱也不能眼瞅著慘劇發生不是,要我,你寫信給他,輕判女子才好。”詩蘭。
皮日休想了想,提起筆來寫道:“《林家誣告》案,事本出自愛情,雙方家長有異議,不應該由有情人承擔嚴重後果,此事可酌情輕判,但凡能成全情人,就不要棍棒相加。此事後果如何,還請少陽兄書信與我,家中二夫人把這案子當苦情戲看了,沒有結果,她會與我沒完沒了。”
信的結果如何,一兩日之內不會有回複,皮日休放下公務,來大夫人屋裏看女兒,女兒越發活潑。
黃雛菊道:“王家多次書信,盡顯關懷,你也應當回書一封。”
“你不是回過了嗎?”皮日休挑了挑眉毛道。
“人家都是父母一起寫來,一來便是兩封信。我每次隻回一封信,多少有些怠慢了。”黃雛菊。
聞言,皮日休提起筆來,揮毫潑墨,“看我洋洋灑灑寫了這麽多,我想那王家定然不會覺得怠慢了。”
“你這人怎的如此不要臉呢?”黃雛菊笑罵道:“成往自己臉上貼金,就不嫌個羞哩?”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