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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大佬埋雷,蘇楓條款(更新它Lei了!)(1/5)

作者:靜悄悄地寫字數:12196更新時間:2020-08-10 02:10:48

    按照勞資談判後的新規定,以及蘇楓提出的要求,猛龍製服組很快便與達菲達成了一份5年總價值約為5400萬,起薪為900萬,最後一年為球員選項,且在合同裏加入了交易否決權的口頭協議。

    因為蘇楓在猛龍沒有鳥權的關係,所以根據雙方達成的口頭協議,猛龍打算在7月1日,自由球員市場打開後便與蘇楓正式完成續約。

    隻是,就在球隊總經理格魯沃德與老板查德準備開香檳來慶祝他們成功留下了蘇楓的時候......

    隔壁,備受打擊的灰熊老板格裏菲斯卻不幹了。

    今年,隨著猛龍奪冠,溫哥華的球迷們早已變成了猛龍的形狀。

    看看灰熊那低迷的球市,再瞅瞅人家猛龍那爆炸的關注度......

    你人格裏菲斯能不急嗎?

    想當年,在猛龍和灰熊一起加入NBA時,大家都是難兄難弟,但是現在......

    再一想到猛龍在與蘇楓續約後,那期待值拉滿的未來......

    格裏菲斯承認,他酸了。

    22日,在聯媚老板賽季總結會議上,看著趁著會議間歇期不停向老巴斯取經總冠軍遊行有哪些內容的查德,格裏菲斯在會議上道:

    “我實在是無法想象,像蘇這樣的MVP球員,在下一年的工資竟然隻有區區900萬美元!”

    根據勞資談判後的規定,因為球員的合同起薪與其在NBA打球的老兵年限以及球隊的薪金空間有關,所以在結束了新秀合同後,蘇楓最高能拿到的起薪便是900萬美元。

    而接下來,因為蘇楓沒有鳥權,所以他自然也無法像科比、艾弗森一樣享受與母隊續約的最高工資增幅。

    在蘇楓原本的那個時空,未來為了獲得在勇士的鳥權,杜蘭特與勇士采取的,便是先簽短約,之後再簽大合同的玩法。

    要知道,在NBA,頂薪與頂薪的之間也是有差距的。

    而之所以存在這樣的差距,便是因為在9899賽季的勞資談判裏,聯盟為了保護中型球隊而加入的這些細節。

    因此,從理論上來講,在勞資談判過後,NBA球員想要拿到理論上的絕對頂薪,一般都得等到第三份大合同,或者是在NBA打滿一定的年限。

    而顯而易見的是,這些條條框框,也為以後的那次停擺埋下良火索。

    因為就像格裏菲斯的一樣,雖然蘇楓隻有21歲,但是身為MVP的他,竟然隻能在下一年拿到900萬美元。

    而某些連半決賽地板都沒摸過的全明星球員,則是受益於勞資談判前的NBA舊歸,在下賽季便可以拿到近1700萬美元的工資.......

    你這公平嗎?

    因此,作為一名“正義人士”,格裏菲斯認為自己必須站出來,來替蘇楓鳴一波不平。

    “我也認為像蘇這樣的MVP,隻拿900萬美元,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而一旁,知道格裏菲斯想幹什麽的老巴斯,在聽完格裏菲斯的話後,也隨即附和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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