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張楊的說法,沈維國不敢當場拍板,這樣做無有醫院都扯了進來,藥品要進醫院,那些醫藥公司、醫藥代表要給醫院好處,這事情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雖然大家都認為這是不正確的。可是這事情既成事實,已經成了行業內的慣例了。
一件事情一旦被大家接受、默認了,即便不合法,想要改變他也不是那麽容易的。沈維國要是答應了就等於挑動了整個醫療界許多人的利益。這個決心可不好下。
“其實現在也不是沒有競爭,”沈維國想了想道:“現在凡是大醫院,哪一家不是被大大小小的藥店包圍著,要說藥價便宜,藥店的藥價一般都比醫院便宜,可也沒見哪家醫院因此把價格降到藥店的水平。”
“那不一樣!”張楊道:“藥店和醫院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那家醫院會開了藥讓病家自己出去買藥啊?這種所謂的競爭並不具備可比性。我剛才已經說過了,醫院現在是把醫療的成本一部分轉嫁到藥品上去了,以彌補診療費偏低的情況。所以,病人支付的藥費實際上包括了一部分醫生的服務費用。
這雖然可以說是醫院的一種無奈,但是也包含了許多不合理的東西,比如藥品銷售單位支付的紅包和回扣。據說現在一種新藥要進入一家醫院至少要承擔兩萬元的公關費。這些費用就是增加出來的成本。
我知道要徹底解決藥價虛高,看病貴的問題也不是靠我們海城的醫療界努力就能辦到的,但是不等於說我們要等別人來想辦法解決。我們應該拿出我們自己的努力。至少我們可以讓醫院之間有個透明的競爭。
如果你覺得診療費不能體現醫生工作地價值,當然可以將這費用轉嫁到其他項目上。事實上,現在醫院也是這麽做的。不過我們可以讓醫院來競爭,你附加費用,其它醫院也加。隻要病家覺得你的這個附加合理,值得,你就是成功的。這也可以讓醫院提高診療服務質量嘛。”
如果說張楊剛才隻是含蓄地點出了問題所在,現在這一段長篇大論就是裸地說出了醫院提高藥品價格的事實。甚至於說出了兩萬元公關費的這樣的話來。一時間,會場再度出現沉默。
“我看張楊說的這個問題很實際,大家不妨討論討論,如果衛生局一時不好決定,也可以考慮做個報告上報。反正我們的目的是把藥價降下來,讓老百姓看得起病。”周明華終於打破了這種沉默,要說起來他地級別也不低,周明華是海城市的政協委員,這參政議政也是他的職責。
沈維國倒也不好不理周明華地言,於是接過話頭道:“是,周先生說的對,不管怎麽說,我們都應該努力把工作做好,張楊說的也是一種方案,值得做嚐試,我看這樣,要不我們先選幾家醫院做試點,試行一下,如果效果好,我們再向上級匯報,爭取全麵鋪開。”
“對。這樣好!”局長開口了。自然有人附和:“改革嘛。雖然是必要地。可也要謹慎。先試點是個不錯地方法!”
一直沒有說話地許綱終於開口道:“如果要試點地話。我們中華醫院申請參加!”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