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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十二章 下令抓人(1/2)

作者:鵝城知縣字數:7184更新時間:2020-02-26 18:06:38

    第一千二十二章  下令抓人

    王紹安接到陳功秘書打來的電話,陳功的這個秘書並不是當初市委辦的那個張,而是在政府辦找的秘書,他的這個秘書老家是高州的,但是考到東陽市當的公務員,陳功了解到這個情況後,考察了他一陣子,便讓政府辦公室把他調過來跟他服務,用起來還比較順手,對他比較忠心耿耿。

    王紹安此時正在公安局裏頭,一接到陳功的秘書打來的電話,心裏略是一想,便連忙答應下來了,陳功是市裏的三把手,比政法委書記的地位高多了,政法委書記的話他都要聽,陳功的話他敢不聽嗎?隻是陳功不直接管他,隻要陳功不直接找他,他也不用去管這個事情。

    接完電話後,王紹安就來到了市政府,到了陳功的辦公室。陳功看見他到來後,便先請他坐下,接著就問起李國強案子的問題,調查的怎麽樣了,準備怎麽處理。

    一聽到陳功問起這個事情,王紹安略是一想回答道:“陳市長,李國強告吳棟軍非法拘禁,可是吳棟軍卻隻是請他喝茶,並沒有什麽惡意,現在兩邊都不服,我們公安也難辦,而且這兩人都是東陽市有些名氣的人物,我怕處理不慎會造成不良後果,因此區公安分局的人現在想盡力給他們調解,讓他們握手言和,大家皆大歡喜為好。”

    聽到是這個情況,陳功問道:“吳棟軍到底構成不構成非法拘禁罪呢?如果構,怎麽調解?”

    王紹安道:“區公安分局的同誌認為不大構,我個人認為,由於吳棟軍的特殊身份,公安機關還是要慎重,免得造成一起冤案,到時候不好處理,李國強本身也沒有受到什麽傷害,隻是鼻子破了一點,隻是一個輕微傷,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認定吳棟軍構成非法拘禁罪,吳棟軍肯定也是不服的,所以,我們確實不好處理這個事情,想著能調解結案最好。”

    看到王紹安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公安機關抓人肯定要十分嚴謹,不然亂抓人,那還得了?可是在李國強看來,這就是公安機關在包庇吳棟軍,如果換作別人,公安機關或許早就把人給抓起來了。

    “現在李國強不願意接受調解,而且還找到我這裏來,如果處理不好這個事情,他就要到省裏去上訪,告你們公安機關去,你怎麽辦?我們要考慮到李國強的情緒問題,而且在這個事情上吳棟軍做的確實十分惡劣,嚴重影響到了市政府的工作,對於這樣的人,如果我們不進行打擊,將會後患無窮,你們公安機關謹慎行事是沒錯的,可是也不能喪失原則,不敢有所擔當,怕這怕那,吳棟軍的身份確實特殊,他是省政協常委,有一定的政治地位,吳主席又是他的親哥哥,你們公安機關存在畏難情緒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我們不處理好這個事情,最後李國強把這事弄到省裏去,且不對你們公安機關不好,對整個市裏的形象也不好,而對吳棟軍本人,以及吳主席來,也是不好,有這麽多的不好,最後隻遂了吳棟軍本人的意,得不償失,要不這樣,我把這事向王市長匯報一下,你和一起去,我們三人做一個定奪,看如何處理這個事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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