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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2/3)

作者:陳風笑字數:9240更新時間:2020-02-26 19:19:23

    不過,官方的解釋是,別的東西不給就不給了,這是人家的宗祠,而且還是偏殿的幾間房,給了也就給了,畢竟這也算文物不是?

    陳太忠原本沒對這事怎麽上心,不過,前一陣他查地方誌。卻現一個

    那就是大家所風傳的寧家,並不是“寧家”,而是“

    和寧,係出同宗,分為兄弟二人所承繼,解放後簡化繁體字,將這個字都歸到“寧”中去了,而事實上,鳳凰市的大戶是姓一族,這姓氏很古老,在國內卻沒有什麽公認的根底。

    這事情上,絕對是可以做做文章地,宣傳得當的話,把寧家巷弄成氏歸宗認祖的場所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那一溜平房,也涉及了“文物”,少不得,陳太忠是要去現場看看的。

    去了一看,他才現寧氏兄妹正搗騰房子呢,他倆打算拆了這一溜平房,蓋成樓,好對外出租,寧家巷雖,但臨街的房子,那也是門麵啊。

    陳太忠當時就上前阻止,誰想那兄妹倆根本不吃他這一套,“你算什麽玩意兒?我拆我們自家的房子,關你屁事!”

    “我是橫山區政府的,你們這是公產房,而且還是文物,在這種房子上動手腳,信不信我報警把你們抓起來?”

    兄妹倆少不得要把房屋產權證拿出來跟他計較一翻,“什麽公產房?喏……看清楚了吧?落實政策,現在轉私產了!”

    從政策落實文件和房屋產權證上,陳太忠現一個問題,這兄妹倆地姓,全是寧而不是,或者,能在這事兒上找找碴子?“這是文物,想動的話,還得拿你們以前房屋地契出來,嗯,我得向文物局了解一下情況才行!”

    寧氏兄妹哪裏肯吃這套?直到陳太忠把自己的工作證拿出來,那二位看到蓋著“鳳凰市橫山區政府”的大紅印章,才不情不願地應承下來,要他今一大早去拿文件的複印件。

    有這事兒纏著,陳太忠怎麽可能有心情去理會李大姐的請假?他可不能眼睜睜地看著那一溜房子給毀了。

    鳳凰市的文物古跡本來就不算很多,橫山區地就更少了,那一溜平房雖然也被人改造,屋前屋後增加了不少用來占地的違章建築,但主體還是基本完好的。

    一路上,陳太忠都在琢磨,怎麽樣才能利用寧氏兄妹可能存在的疏忽,盡量地將這事擺平?房子不是不能拆,但他希望是在這房子對自己的前途沒什麽影響之後。

    若是他現在就調離了地誌辦,他鐵定一個轉身就走了,拆吧拆吧,愛怎麽拆怎麽拆,最好用炸藥炸,我還能聽個響兒呢。

    當然,他的下一個崗位若是橫山區公安分局或者區政法委書記的話,那就不能用炸藥了,總之一句話,不關他事的時候,他絕對不會去多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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