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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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二章 責任劃分(1/3)

作者:陳風笑字數:9636更新時間:2020-02-26 19:23:12

    陳太忠的車到達科委的時候,騰建華正同另兩個家夥遠遠地站在科委斜對麵東瞄西看呢,見奔馳車來了,急得一直擺手。

    “不用這麽急吧?”陳太忠遠遠地就看到了,歎口氣嘀咕一聲,心情異常複雜地停下了車,“騰處長,有話上車來吧。”

    這兩位,是東江省一家經營科教儀器的公司,科委接了教委統一采購的單子之後,向這家公司下了差不多十三萬的單子。

    “等等,”陳太忠攔住略胖一點那家夥的言,奇怪地問了,“我記得那單子不大來的,也零散,怎麽能訂你家十三萬的貨?”

    “我們能從廠裏便宜地搞到貨,”略胖悻悻地撇撇嘴,“幾個廠子的子弟,聯合搞了這麽一家公司,誰想……哼!”

    敢情,這家公司一見科委的單子,就是一驚,雖然量不大,可難得的是五花八門,再一打聽,敢情是統一采購,以後還會有。

    那就由不得他們不重視了,為了保住這個長期客戶,他們不但給出了極低的價錢,還直接把貨送上了門,然後坐在這裏等著拿錢。

    還好,李健辦事,是極有頭緒的,雖然近來一直在忙,但還是在點了貨的第二下午,將錢給他們辦妥了。

    不過,這公司的人還是留了一個心眼,沒讓電匯,要自帶匯票走,大概意思就是,你不用給我匯票回執複印件了,我就要帶著錢走。

    這裏是有講究的,那個時候,市場有點亂。騙子也多,有人就能仗著同銀行的關係,在電匯打出回執之後,截匯----我不匯了!

    當然。截匯的話,要把回執交回去,可是,在打出回執,到銀行執行匯款之間,不是有個時間差的嗎?

    有了這個時間差,匯款方完全可以把回執複印一下,在截款的同時,將複印件交給收款方---喏。你看,我給你匯錢了啊。

    至於回執原件,肯定要留著做賬地嘛,怎麽可能給了收款方呢?

    收款方若是到銀行找麻煩,銀行更是沒責任,隨便找個理由,就把人打了。比如---“客戶趕過來了,你們的人帶著現金已經走了,這是雙重付款,公司溝通得不暢,要我們馬上停止匯款。要不老板要炒他魷魚。”

    這一騙人招數,曾經風行一時的,尤其是對那種交易額不大,雙方還離得挺遠的買賣雙方,大家都不想浪費什麽車票錢,賣方就了,來吧,你付款我就貨。

    買方有時候是想騙人,可大多時候卻是擔心資金安全:都是買方市場了,你還這麽拽啊。別是我給你打過去錢你不貨吧?

    有了這種猜測,為了防止萬一,買方就決定了,嗯,電匯一下再截了,等確認貨到了,我再給他錢也不晚。

    可是,賣方遇到這種情況多了之後。自然也就學乖了。嘴上答應地是“付款貨”,實際上卻是“款到貨”----一般而言。涉及到銀行轉帳問題,款到怎麽也得有三四,由於其時央行還是手工抄表,抄錯導致退款的話,耽誤個把月也不是問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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