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攤了攤手:“我獲得了救贖之神的神啟,要在這裏為祂傳播信仰……當然,誰說教會就不是生意了?”
        生意的本質就在於貨物的流通與交換。
        在吳明看來,信徒付出信仰,或者還有其它捐獻,以此獲得神祗的庇護,或者更低級一點,內心的慰藉,且不說兩邊是否等價,但一個交換與契約的過程就建立起來了。
        這不是交易,什麽是交易?
        至於教會?那就更是如此了,據吳明所知,在前世某島國,宗教完全就是當成產業來經營的,甚至還是家族事業,可以一代代傳承下去。
        他後來專門研究過金橡王國的法律,知道這麽做完全沒有問題。
        “教會……生意?”
        就卡特所知,一些有名的宗教由於信徒的捐獻還有本生的經營有道,的確是富得流油,但聽到一個學弟如此說,卻總覺得有些不對。
        “安啦安啦……我知道王國的法律!”
        吳明微笑道:“新宗教要想經過認可,首先教義必須積極向上,符合王國的法律,然後擁有超過一千人的信徒,並且一個麵積超過一千平的宗教場所……沒有錯吧?”
        “理論上是如此,但審批……等等……”
        卡特不愧是大學生,精明的商人脾性恢複之後,立即就想到了什麽:“你該不會利用那幾個自治市的法律漏洞,直接登記了吧?”
        “也差不多了……”
        吳明微微一笑。
        金橡王國雖然實行君主立憲,理論上擁有同一個主君,但各個城市之間還是有著微妙的差距,特別是距離紫荊花聯邦最近的幾個城市,受到那邊的影響頗深,甚至還可以在不違背大憲章原則的前提下製定法律。
        不少精明的商人就將商社注冊地搬到那邊,享受優惠的稅收待遇,當然,宗教方麵也是如此。
        如果是在保守的地域裏,或許那些官員還會嚴格把關,甚至故意刁難,但如果是在那些自治市,卡特已經不敢再想下去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