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黑不太明白,但似乎又有一些懂了。
這個時候,宋學明從後麵趕了上來,看了一下周圍,低聲說道:“老黑兄弟,弟兄們都準備好了,馬上就要到觀音閣了,高將軍那,真的都準備好了嗎?”
老黑看著這位少校,用力點了點頭。
希望,永遠都要帶給這些人希望.........
..........
觀音閣,1937年12月19日上午7時。
高飛放下了手裏的望遠鏡,表情平靜。
“在擔心嗎?”餘文正走到了他的身邊。
高飛搖了搖頭:“不擔心,事情既然已經開始了,就沒有什麽可擔心的了。”
“萬一失敗怎麽辦?”餘文正反而有些擔憂地問了一句。
高飛忽然笑了一下。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侵華日軍攻占南京後,我逃聚在下關沿江待渡之大批難民和已解除武裝之士兵,共五萬七千餘人,遭日軍捕獲後,悉被集中囚禁於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因連日慘遭淩虐,凍餓致死一批;繼於十八日夜悉被捆綁,押解至草鞋峽,用機槍集體射殺。少數傷而未死者,複用刺刀戳斃;後又縱火焚屍,殘骸悉棄江中。悲夫其時,屠刀所向,血染山河;死者何辜遭此荼毒;追念及此,豈不痛哉?!爰立此碑,謹誌其哀。藉勉奮發圖強,兼資借鑒,千古。”
這塊後世豎立在草鞋峽的紀念碑,高飛這一輩子都無法忘卻!
“餘謹將親見敵人罪行之事實,據實陳述如下:
倭寇入城後,將退卻**及難民男女老幼計五萬七幹四百十七人,圈禁於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斷絕飲食,凍餓死者甚多。十六日夜間,用鉛絲兩人一紮,排成四路驅至下關草鞋峽,用機槍悉於掃射後,複用刺刀亂戳,最後澆以煤油縱火焚燒,殘餘骸骨悉投入江中........
(當時具結人服務首都警察廳,與敵巷戰被敵炮彈炸傷腿部,匿於上元門大茅洞內,相距咫尺,目睹慘況。)
以上所述,全係事實,並無虛偽。如上項敵人罪行,將來可受法庭審判時,餘願居於告發人或證人之地位。倘有虛偽,願受誣告或偽證之處罰。此結。
具結人:魯甦,性別男,年齡三十三,籍貫湖南,永久住址南京義興巷五號。
陳述前已告以具結之意義,及誣告偽證之處罰。陳述後,又令具結人閱覽並向其朗讀、經承認無異。
調查人:姓名陳光敬,性別男,年齡三十,籍貫安徽宣城,職銜書記官,住址首都地方法院檢察處-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七日具結。”
高飛的腦海中又出現了這樣的鐵證,想到這,高飛輕輕舒了一口氣,用隻有自己才能聽到的聲音說道:“曆史,一定會從這裏改變的!”
如果您覺得《抗戰之血色戰旗》還不錯的話,請粘貼以下網址分享給你的QQ、微信或微博好友,謝謝支持!
(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