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次要遠遊海外,為的就是要去尋訪他們?
李尋歡並沒有問。
因為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才好。
一個人要成為怎麽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間的離別總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傷感,但他們的離別卻隻有祝福,沒有傷感。
因為他們確信彼此都會好好的活著,確信以後還有見麵的日子。
尤其當阿飛看到李尋歡的手,他覺得更放心了。
李尋歡的手還是和孫小紅的緊緊握在一起。
這雙手握刀的時候太多,舉杯的時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了,現在正應該讓它享受溫柔的滋味。
世上還有什麽比情人的手更溫柔的呢?
阿飛知道孫小紅一定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這雙手縱然還有劍痕,也一定會漸漸平愈。
至於他自己,他當然也有過劍傷。
但他不願再提。
“過去的,全都已過去……”
這句話看來仿佛很簡單,其實真能做到的人並不多。
幸虧李尋歡和阿飛全都已做到了。
阿飛忽然道:“三年後,我一定會回來。”
他微笑著,瞧著他們的手,又道:“我回來的時候,你們當然要請我喝酒。”
李尋歡道:“當然,隻可惜三年未免太長了些。”
阿飛道:“我要喝的那種酒很特別,不知道你們肯不肯請?”
孫小紅強著道:“你要喝什麽酒?”
阿飛道:“當然是喜酒。”
喜酒,當然是喜酒。
就因為要喝喜酒,所以才要等三年──無論為誰守喪,三年都已足夠。
孫小紅的臉紅了。
阿飛道:“我什麽酒都喝過,就是沒喝過喜酒,隻希望你們莫令我失望。”
孫小紅的臉更紅,垂下頭,卻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尋歡。
李尋歡的神情很特別,“喜酒”兩個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過了很久,他才緩緩道:“我什麽酒都請人喝過,就是從未請人喝過喜酒,你可知道為了什麽?”
阿飛當然不知道,李尋歡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尋歡自己說了出來,道:“因為喜酒太貴了。”
阿飛怔了怔,道:“太貴?”
李尋歡笑了笑道:“因為一個男人若要請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輩子都得慢慢的來付這筆帳,隻可惜我又偏偏不願令朋友失望。”
孫小紅“嚶嚀”一聲,投入他懷裏。
阿飛也笑了。
他已經很久狠久沒有這麽樣笑過。
這一笑,使他驟然覺得自己又年輕了起來,對自己又充滿了勇氣和信心,對人生又充滿了希望。
就連那凋零的木葉,在他眼中都充滿了生機,因為他知道在那裏還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長。
他從不知道“笑”竟有這麽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尋歡,也很感激,因為一個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還能讓別人笑,才真正偉大!
“畫蛇添足”不但是多餘的,而且是可笑。
但世上太多煩惱,豈非就因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
你若能令別人笑一笑,縱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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