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整了大概的路線,宓星和秦臻從小飯店走出來,親自模擬了吳俊當晚回家的路程。
小飯館到吳俊的家直線距離不超過一千米,但是中間需要穿過一個小胡同,這也就增加了不必要的路程。
兩者之間的距離很像一個‘工’字,吳俊的家在上麵胡同的左側,而那個小胡同就很像是中間的一個‘豎’,小飯店在下麵胡同的右側,吳俊回家大概走了一個‘z’字型。
道路兩邊還是有監控的,可是一進入了小胡同裏麵就沒有了監控,很有可能就是在這裏吳俊失蹤的。
本來還想著要看看究竟是誰在特定的時間點內進入了胡同裏,可是因為這裏沒有監控,附近小區的車都在這裏麵停,來來往往,開車進出,如果要是罪犯開車進入的,那麽就是無從查起了。
抱著最後的一線希望,宓星和秦臻在小胡同口的兩邊調取了兩側門店的監控,希望能在這裏尋找到發現點什麽。
回到局裏的時候又到了晚上,現在距離現實破案日期已經過去了兩天,時間緊迫,宓星和秦臻決定今天住在單位看監控。
從飯局結束的晚上八點鍾到第二天淩晨五點鍾,整整九個小時的監控錄像,兩個路口加起來就是十八個小時,宓星和秦臻邊分析案情邊用倍速觀看。
在觀看到了晚上八點二十分左右的時候,在下麵的胡同口忽然間出現了吳俊的身影,走路有些發晃,但是卻還沒有醉到很厲害的地步。
果不其然,吳俊慢慢的走到了監控看不見的範圍,那個小胡同裏。
按照時間上的推算,以吳俊的這個速度,最慢十分鍾也會從這邊穿到了那邊,可是在盯著另一邊監控的時候卻沒有發現吳俊的身影。
又推遲著往後看了有一個小時,吳俊始終都沒有在出現,他就這麽的消失在了那個沒有監控的小路口裏。
吳俊一定是被人用什麽方法給偷偷運了出去,那麽唯一能躲避監控的方法就是藏在車裏了。
經過計算,這個胡同裏當晚一共停放了五輛私家車,根據監控的顯示將車牌號碼抄下,然後等著明天去交通部核實。
還好第二天一早開早會的時候沒有再收到季組長的檔案袋,分析了具體的案情,宓星和秦臻拿著摘抄的車牌號碼來到了各棟樓的交通部。
通過係統和核實和查找,宓星和秦臻分別都將五個車的車主信息找了出來,但是不巧的最後一個竟然是套牌車。
雖然套牌車的可疑度增加了,但是也不能否定其餘的車主沒有嫌疑,將這個套牌的信息登記好,宓星和秦臻拿著車主的信息一個個的去核實。
第一個是跑馬場的老板於康,他來這裏是來朋友家吃飯,他一夜都沒有離開過,朋友可以是證明人。
第二個是公司職員李磊,這裏是他的家,他為了省停車位錢,而將車停在了這裏,並沒有什麽證明人。
第三個是附近商鋪的老板周何,晚上臨時有事就在店鋪裏住下了,車子就自然的停在了胡同裏,和他一起在店的朋友可以證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