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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答】第171章消失的琵琶(1/2)

作者:海棠字數:4982更新時間:2023-10-31 00:18:04

    丁容兒就更是簡單了,一個剛剛實習還沒有畢業的大學生,社會經驗本身就比較匱乏,在加上急於找工作,輕而易舉的就相信了於康的高薪鬼話。

    最讓宓星和秦臻不能理解的就是吳俊的案子了,在這次的調查裏,她們倆看了很多的監控錄像,也和於康打了照麵,但是還是沒有確定凶手。

    因為在調查的時候,於康的一個朋友給做於康了不在場的證明,所以他當時並沒有在可疑的調查對象裏。

    在確定了凶手就是於康的時候,宓星和秦臻再一次的將當時給於康作證的證人請了過來,同樣的詢問,證人這次回答和上次的一樣,沒有任何的出入。

    吳俊是12月13日,晚上大約8點30左右的時間進入的小路口,那麽他一定是在這個時間的前後失蹤的,如果不是這個時間段,那麽就很有可能被別人發現,從而就沒有了危險。

    一一的交代了全部案子的過程,到了吳俊這裏,於康反倒是有些無話了。

    “這個可不是我想去找他的,是他自己送上了門,所以我才會把他帶回去的。”

    秦臻抬頭問了一句,“那你交代一下具體的過程。”

    原來,那天於康確實是去朋友家吃飯,他一開始並沒有打算出來尋找獵物。

    於康的朋友家在一樓,衛生間的窗戶正對的位置就是吳俊走過的那條小路。吃飯的時候,於康去了衛生間,而正巧吳俊此時喝多摔到在了他停在胡同裏的車旁邊。

    朋友家的防盜窗是安裝在裏麵的,但是在裏麵卻能夠將它拆卸下來,所以於康四下看了兩眼,確定沒有人後,跳出窗戶去,將已經摔的不省人事的吳俊塞進了車裏。而後,在從窗戶跳進去,給朋友製造了一個從來沒有離開過屋子的假象。

    下一個受害者是兩個人,就是從克鹿市出發來金灣市的小夫妻,穀茂和夢婷。

    因為高速公路在進行修繕,所以倆人過來的時候選擇的是低道,並沒有走高速。克鹿市到金灣市的低道十分的難開,上次宓星和秦臻就在那裏栽了跟頭。

    同樣不熟悉路程的穀茂和夢婷也同樣的栽了跟頭,車子輪胎壞了,沒有辦法在繼續了,所以倆人準備先下車去找人幫忙。

    結果,沒走多遠就看見了,於康的跑馬場。

    送上門的人,於康豈有不收下的道理?‘熱心’的幫穀茂指了路,還邀請他們小夫妻去屋子裏‘喝茶’。

    還有最後的第九個人,就是於康隨意在街上撕下來的小招貼,然後進行了電約,來進行殺害。

    將所有的罪行都交代清楚,在一旁記錄的秦臻統計了一下。

    滿清十大酷刑,於康用的分別是:斬腰、五馬分屍、剝皮、烹煮、具五刑、淩遲、梳洗、灌鉛、彈琵琶和活埋。

    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缺失了肋骨,於康將所有的罪行都交代了,唯獨是沒有將缺失的肋骨交代清楚。

    簽字畫押。

    宓星冷著臉,嚴肅的問,“於康,我給你最後一個機會,是你現在自己交代清楚,還是到時候我們親自給你找出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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