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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答】第231章呂順被套路(1/2)

作者:海棠字數:4994更新時間:2023-10-31 00:18:06

    真正他選的,可能就是那三瓶酒,剩下的,都是讓兔女郎看著點的,沒想到,竟然點了這麽多東西。

    酒水排排,還有一些需要搭配的飲料,就差點沒有用箱子裝著上了;水果盤、瓜子點心,甚至是小串,兔女郎都貼心的幫著點了不少。

    沒有一會,眼前的這個桌子就被擺的慢慢當當的了,看著眼前的這麽多東西,呂順直接用牙咬開了一瓶啤酒,“李經理,我敬你!”

    一場熱絡的酒局下來,呂順和李弘文的關係也親近了不少。

    推杯換盞,一瓶瓶洋酒被喝光,到了最後,呂順已經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喝多的了,究竟後麵還發生了什麽。

    一切,都隨著高度的酒精,淹沒在了興奮的神經當中。

    金灣市,警察局,審訊室:

    呂順麵目憔悴,雙眼有些凹陷,下麵大大的黑眼圈,好像預示著他已經好久沒有睡好覺了。

    現在證據已經確鑿了,隻是呂順還在死死的支撐著,他的嘴巴非常的緊,在這個讓人有些恐懼的監控室,他硬是就這麽的堅持了一個小時。

    秦臻看著呂順,倒是想起了之前一次的在咖啡館的碰麵,彼時,他可不是這麽說的,“呂順,現在這是在給你機會,你千萬不要一錯再錯。”

    這話,宓星坐在一旁,都不知道聽幾回了,可是這呂順就是像那壇缸一樣,死活的油鹽不進。

    其實,呂順的這麽抵抗都是徒勞的,毫無意義的。在我國的法律上, 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刑罰的基本原則,雖然,在某一些情況下,沒有取得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口供,但有隻要有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人已經構成犯罪,應受刑事處罰的,法院仍會根據根據其它犯罪證據對被告人進行判刑。

    顯然,呂順是怎麽也不認這個理的。

    那天在仙田市警察局,通過監控畫麵的顯示,充分準確的辨認出了那個人是誰,根本就不是一開始李弘文承認的自己,而是互相為彼此做證明的呂順。

    並且根據呂順當時停在小區門外的監控得知了租車的車牌號碼,在根據相應的號碼找到了相應的公司和相應的車輛。

    好在,租給李弘文的車還並沒有出租出去,在車內的一些座位、方向盤等等的敏感地方,找到了不屬於租車人李弘文的指紋,而它的主人是不應該出現在這裏的呂順。

    事已至此,真相大白!

    看著一直都執拗在自己的世界觀裏的呂順,宓星真是不明白他究竟在堅持著什麽,難道,他以為,說能定罪的這些,都是嚇唬他的?宓星用食指敲了敲桌子,想要吸引來呂順的注意力,“我告訴你,呂順,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真的;你不要在做什麽無謂的抵抗了好嗎?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是可以對你進行定罪的。”

    說了這麽多,終於是等來了呂順的幽幽回應,“你們要是真能定罪,那麽就隨便吧,你別想從我嘴裏套出一點點的消息。”

    看來,呂順這個人,真的是執拗到了極點。

    現在,還真的是想不明白,究竟是因為什麽原因,他竟然能夠選擇痛下殺手,將自己的妻子找別人殺掉,而且還是用這種‘換妻’的方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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