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於,阿史那天香知道,阿史那求羅一直想要迎娶的人,是阿史那咄苾的女兒,阿史那安藍,突厥人中另外一朵分外嬌豔的鮮花。
她若去到阿史那求羅的帳篷之中會遭遇什麽呢?這讓她想起了阿史那咄苾,這次她不敬慕什麽英雄了,她隻覺得從頭涼到腳。
當然,留在隋地對她來說,也是一種折磨,好處可能隻有這裏的吃喝很不錯吧?
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在這裏起碼沒人逼著她嫁人……
實際上,少女的想法頗為簡單,隻想在這裏再呆上一段日子,等阿母改了主意再回去。
還是那句老話,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啊。
李碧聽了這些已是大怒,在她眼中,自己的丈夫頂天立地,自然是世上沒人能比得了的好男兒。
你出爾反爾至此,就算是突厥可汗,大隋長公主也是不成。
而且吧,她還有個比較奇怪的邏輯,進了總管府的女人,她是都不太喜歡,吃醋吃的也很厲害,可旁人再要覬覦其人,她立馬就變成了護食狂人。
對待王綺如此,對待阿史那天香其實也差不多。
我家夫君不想娶,那是咱們自家的事情,你若嫁給了旁人,那置我家於何地?
很不講理的一個邏輯。
當然也就是在這個年月,講理的人都縮起了腦袋,隻剩不講理的人在外麵晃悠了。
於是,她一邊跟李破商量著,說那位伽藍公主其意甚堅,總不能綁了她送去王庭,那成什麽了?不如先留在府中,也能讓那位可汗稍有顧忌不是?
李破覺得妻子所言有些道理,便交於妻子去處置了。
實際上,按照李破的想法,留下個人質也不錯,如果必要的話,求娶突厥公主的事情做也就做了。
在這個上麵,他和這年頭許多男人差不多,既不會被什麽人迷的神魂顛倒,也不會猶猶豫豫的瞻前顧後。
利弊都在他心裏裝著,和許多大事一樣,不用旁人去推動或者勸阻。
可李碧和別人不一樣,她的權力同樣超過了許許多多的閨閣女子,在大事上從來不含糊,跟著李破一路走來,在並代兩州的官吏和將領心目中,地位非同凡響。
一句話,人家是有著自己的聲望的。
於是,人家先穩住了丈夫,回頭就給宇文歆去了一封密信,讓他出使突厥之時,跟突厥可汗好好談談兩家聯姻的事情。
好吧,李破是真沒想到妻子會在背後踹他一腳。
而讓李碧唯一有所顧慮的是,阿史那天香身份太過尊貴,談及聯姻會不會讓人窺伺了她主婦之位呢?
所以,給宇文歆的書信寫的篇幅有點長,用詞比較委婉,身在雁門的宇文歆本就有些頭大,在這樣一個時候離開雁門出使突厥,是受重用呢,還是受到了懲罰?
等接到李碧的書信,他算是有點坐蠟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