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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一章 占領與消化(1/3)

作者:古夜凡字數:11208更新時間:2020-03-01 23:59:49

    興華帝國在對剛剛完全占領下來的雲州,製定統治製度,但還是一如既往地以民心歸順為主旨,強硬手段為輔,這點非常關鍵。

    畢竟興華帝國占領的是雲州,雲州還屬於夏國的時候,似乎還是昨天的事。眼下兩國對峙,在這種背景下,雲州的百姓們,不同於已經複國無望、境況淒慘的亡國奴,他們並不知道的是,今天的形勢是否就是明天的情況,也不知道他們這會,到底應該是屬於哪個國家的。

    這民心一渙散,自然是六神無主,難免有時還會猶豫不決,不知道對於新主,他們是否應該歸順。

    雖然到目前為止,經過多番努力,算是能讓雲州百姓對興華帝國有了比較全麵的了解,不再是一個陌生的、不知打哪來的侵略者,但終究,當初興華帝國還是以侵略者的身份出現在他們麵前的。

    如果興華帝國在攻占了雲州之後,不能盡快安撫民心的話,難保哪一天會起動亂,而始終虎視眈眈急於收複失地的夏國,卻就在一旁,對興華帝國顯然是極為不利的。

    因此,如何收服民心,才會成為興華帝國攻下雲州後,首要而且最為重要的問題,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在雲州實施的政策,就是關鍵。

    興華帝國的占領區政策,也並不複雜,主要從政治、經濟以及文化這三個基礎方麵下手,對應了三個基本政策,並且初步設置民政、法院、警察部和軍部四大部門。

    這三個政策分別為:

    第一個政策,明確雲州歸入興華帝國的版圖,雲州各地不更改原有地名,保存民生原有生活環境狀態和風俗習慣。隻有在對於國民身份方麵做出硬性規定——強製推行國民身份證製度,雲州普通百姓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的部門完成個人資料登記,以及提交申請資料辦理身份證,隻有擁有興華帝國國民身份證的人,才能獲得國民待遇,興華帝國才會承認其私人財產的合法性,否則,一旦超過限期還沒有完成登記手續的話,對於這一部分民眾的私人財產將會被定性為產權不受承認的無主財產,興華帝國將有權重新占有或分配,比如房屋地契等等。

    這個政策由民政部主導,警察局與軍部協助進行。

    第二個政策,強製征收雲州夏國貴族與大地主的田地,重新進行利益再分配。願意歸順興華帝國的國民,將會得到帝國給予的福利,這些福利就是從夏國貴族那裏征收過來的。在雲州,貴族與大地主畢竟是少數派,動蕩不會太大。在利益再分配的過程中,同時還會兼顧興華軍士兵的利益。比如,興華協民軍的士兵,他們為興華帝國而浴血奮戰,更是理所應當有機會分得雲州的田地。這個政策,也是由帝國的民政部、警察部以及軍部協同進行。考慮到雲州貴族和大地主必定會有拚死頑抗者,這個政策還附帶一條行動準則,隻要遇到不願低頭臣服的貴族或地主,可以直接抓捕或者擊斃,並強製沒收其所有土地。

    第三個政策,征兵製度與募兵製度。這兩個製度將會同步進行,在雲州當地招募願意臣服興華帝國的青壯年或現役軍人,組建雲州軍團。同時,實行公民製度,培養雲州本土的公民。按照興華帝國的公民製度,興華帝國國內的任何人,生來就是國民,想要成為公民要有貢獻,參軍是其中一條路。隻有公民才有資格擔任官員職位。把願意歸順的雲州人的命運與興華帝國的命運,捆綁在一起。

    這三個政策隻要深度展開,雲州的民生就能以最快程度安穩下來,而等到雲州局勢徹底穩定之後,屆時,興華帝國將會再推行大一統的政策。

    製定這個政策,是群策群力,易星辰與希恩等內閣大臣將具體章程逐一商議通過後,再以最快的速度將其按序編製並修訂成冊。

    然後,按照易星辰的命令,希恩緊接著進行一係列的人事任命,確立雲州各個官職的負責人:任命秦征國為雲州蜀城的城守,總理雲州軍事,保留帝國東征軍團指揮官的職務;任命趙昌為雲州警察部部長,負責組建警察部隊;任命車恩仁為雲州軍團參謀,他負責以協民軍為基礎,建立雲州軍團。雲州軍團,隸屬東征軍團指揮部,由興華軍東征軍團統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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