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麵對這個方案報告,莫桑國總統反而很為難。
國防部出於對國家安全的考慮,聯同專案組一並決定,要調查興華集團,是莫桑總統自然能明白他們的角度,隻是,作為一國總統,莫桑總統卻不能隻著眼於一個方麵,就輕率地做出決定。
這是因為,興華集團在莫桑國,並不是一個普通的商業集團。
且不說莫桑國國內,並沒有太多像興華集團這樣實力強勁的商家,光是興華集團在莫桑國的發展,莫桑總統就特別看好。他認為,隻要興華集團在莫桑國長期紮根下去,對莫桑國的經濟發展,必定是好處多於壞處。
最直觀的表現特征之一,那就是,興華集團自從進駐莫桑國以來,就為莫桑國帶來了龐大的稅收收益,最難得的是,興華集團一直都很守法,並沒有在莫桑國表現出外國企業特有的囂張跋扈,高傲等特質,也從來沒有做出任何違反莫桑國法律的行為,這就已經是對莫桑國百利而無一害了。
相反,對於興華集團,莫桑總統的私心裏,還有著理虧。
蒂亞戈將軍的公子,私下曾找興華集團麻煩的事,莫桑總統並非不知情,此前,他就有過擔憂,怕的是興華集團會因此把賬算到莫桑國的頭上來,一怒之下撤資離開,那樣的話,雖然不至於損毀莫桑國的經濟體係,但也必然會導致不小的經濟損失。
事實上,興華集團的確也已經有撤資的跡象——莫桑總統認為,興華集團在剛隆國另建一個分基地,不就是有這一層意思嗎?
可是,莫桑總統也不能反對國防部和專案調查組的行動方案。
且不說,這個專案調查組,就是莫桑總統自己欽點成立的小組,當初就是為了專門調查莫桑基地遇襲的案件而設立的,光是他們提出這個行動方案,為的就是維護國家安全,這已經讓莫桑總統沒有反對的理由了。
事實上,當初成立專案調查組,不乏莫桑總統對各個部門的行政妥協意味,而且,也正因如此,莫桑總統對這個專案調查組,其實說白了,也沒什麽太大的話語權,這專案調查組,其實還不是直接受莫桑總統管轄的。
當然,作為一國總統,莫桑總統也並非沒有實權,如果他提出反對,也並非不能夠阻止這個行動方案的實施。但是,雖然莫桑總統可以不同意專案組的搜查行動,可如果他真這麽做了,反而對他非常不利——他很容易會因此受到國內各方的批評,指責他為外國公司保駕護航。畢竟,這專案調查組提出的要求,隻是要調查興華集團,而不是明擺著要對興華集團不利。
思來想去,權衡利弊一番,莫桑總統最後還是咬咬牙,同意了專案組的搜查提議。
隻不過,莫桑總統可沒忘給自己留個後路——他在這份行動方案報告上才簽字同意不久,轉頭他就秘密派人,給興華集團的埃米爾打了一個私線電話,告訴興華集團,專案組會對他們進行檢查。
興華集團埃米爾一收到消息,立即向易星辰報告。
易星辰得知前因後果,隻微微一笑,他倒是不慌也不忙。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