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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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那就給他的孩子(1/3)

作者:藍煙L字數:7470更新時間:2023-11-03 00:06:01

    沈易剛回百樂,去年年末剩下的尾巴和年初新的事務,大大小小瑣碎的一大堆,他手下的人還不完備,身邊隻有趙嘉齊一個人最信得過,衛軍調回來之後,也分了個職務,做點小事。

    他遵守自己的承諾,每晚都回來,沒喝酒就抱抱樂樂,喝了就在一邊看看。

    我們倆大多時候還是分開睡了,原因是他在一次做惡夢的時候,把我當成了殺死小智的人,差點把我勒死。

    小智對他來說很重要,沈易說那是第一個教他開槍的人,他從硯青山拿的那把槍,就是他第一次殺人時用的,那人死的時候,腦漿流了一地,很慘,也很惡心。

    我不是沒見過腦漿,但他說這話的時候就像在說切了一個蘿卜,看到了蘿卜汁的那種表情一樣,讓我分外恐懼。

    沈易在在發郵件,我跟樂樂在榻榻米上很安靜的玩兒。過了一會兒他起來倒水,休息的時候,我跟他提起了我工作的事,“你們都這麽忙,我在家也挺無聊的,樂樂這麽聽話,為什麽不讓我出去找點事兒做?”

    “不是不讓你去。”他淡淡的,“隻能是青玉巷,其他的不行。”

    “可我不懂古玩。”

    “你不需要懂,你待在那就行了,工資有,不多。”沈易說著看了看我,“覺得屈才?”

    “你別埋汰我了。”我拿著小鈴鐺在樂樂眼前晃,“我隻會救人救動物,要麽做個護士,要麽做個獸醫,你讓我待一古董堆裏,我怕把你瓶子砸了賠不起。”

    “說得自己多麽高尚似的。”沈易說:“你先暫時在那待著吧,等樂樂斷了奶,你再自己選擇,這樣總滿意了。”

    他退了一步,我不想跟他吵架,就隻能順著他的台階下了。

    我去了青玉巷,裏麵那個老人姓錢,我覺得他這個姓真挺適合在這個地方工作。

    我開始了九點上班四點下班的生活,可以帶著樂樂,也可以帶著豆包,它很乖,被沈易訓的連大小便都會跟你報告,然後去你指定的地方方便,錢老都誇它聰明。

    我的工作就是在青玉巷裏守著,看有沒有人來賣東西,有的話就讓他留一個聯係方式,然後把東西各個角度拍幾張照片,會在一個工作日內給人答複。等人走了,就把照片發給沈易,決定要不要收,他眼尖,還有些苛刻,很看重感覺,說收藏古董也要講緣分。我在那待了四天,有幾個人過來,可每一件在他眼裏都是次品,連親自來看看的必要都沒有。

    元宵那天我接到艾米的電話,她說:“喬姐,我要回老家了。”

    她老家在什麽地方我不知道,不過說是挺遠的一個小縣城,他是在那長大的,但連父母都搬了,隻剩下她的姥姥在那邊。

    我問她:“怎麽忽然要走?”

    “想了很久了,如果程輝不肯放過我,那就隻好讓我自己成全自己,我想回家照顧姥姥,逃開這裏。”她的語氣裏帶著決絕,讓我恍若隔世,這個女孩兒性格上並不是很強,她要做一個決定或是選擇的時候,會需要很多的時間和勇氣,最後還是猶猶豫豫,印象裏從未有過如此這般的語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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