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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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假惺惺(1/2)

作者:旦暮字數:6036更新時間:2023-11-03 15:49:13

    平城破落了。

    他在平城的大小街巷穿梭,滿眼皆是羸弱的老人和天真的孩童。間或有幾個年輕人路過,卻也是行色匆匆。

    五十年前的平城可不是這樣,他思忖。五十年前,作為最早開放通商的港口之一,平城繁華富庶,街上穿新式西服的先生挽著穿花旗袍的小姐來來往往,一片衣香鬢影。

    那繁華帶了些屈辱的意味——讓平城繁華富庶的開放通商建立在戰敗的基礎上,城中愛國的居民光是想想都覺得諷刺。好在他並非平城人,更不是所謂的愛國青年,甚至於,他並不屬於那個時代。

    他不屬於任何時代,因為他能在各時空間任意穿梭,卻不會老去不會死亡。

    五十年前,平城。他在這裏做過些什麽呢?

    似乎是遇見了一個女子,一個愛穿豔色旗袍的歌女。歌女聲音婉轉如鶯啼,唱那曲《假惺惺》總有別的女子沒有的風情。就像她身上玫瑰精油的香,總讓靠近的男人迷醉。

    他的記憶鮮活起來,歌女的麵目也漸漸被想起。他記得當時是他主動上前搭訕——他和許多女子搭訕,而後用金錢和談吐與那些女子言笑晏晏,最後與她們把酒言歡春宵一度。

    他當然不會對那些女子負責,長生不老的人,能和誰攜手一生?他有錢,而錢能擺平一切。

    歌女麽,自然也是把錢看得比命重的人了。他端著雞尾酒到後台,隻看見她在抽煙,吞雲吐霧的樣子冷傲非常,倒更正了他對這歌女的印象。

    打了個響指,一旁跟著的兩小廝抬著花籃上前,他指著花籃中間的一堆銀元對她笑:“小小心意不成敬意,還望風鈴小姐笑納。”

    是了,那個姑娘的名字和她的樣子一點不搭調,她叫風鈴。

    見她不為所動,他明白自己這一回下錯了藥,從懷裏掏出一張手帕遞到她麵前:“小姐的手指沾上了煙灰。”

    風鈴瞥了他一眼,接過手帕摁滅手中香煙,起身從衣架上拿了件杏紅旗袍便鑽進更衣室。等到再出來,卻是看也不看那花籃一眼,徑自向舞廳中央的台子走了去。

    她唱的是《假惺惺》。

    這支歌是什麽意思呢?他端著酒杯饒有興致地聽她把歌唱完,忙忙轉回後台。他在櫃台處買了一大捧玫瑰,想著等她從台上下來,便把花送給她。對了,還要加上一句:你唱得真好聽!

    風鈴沒有到後台。他等了很久,坐在另一個妝台的舞女提醒他道:“風鈴每日唱三支歌,唱完就走的。先生這花是送不出去了,早些回家吧。”

    “誰說我這花送不出去?”他笑,走到那舞女跟前單膝跪下:“小姐什麽時候也賞臉同我舞一曲吧?”

    第二日,從那舞女家中出來,他到了一所小學堂。他第一次見到風鈴就是在這學堂門口,她蹲著和一個小男孩講話,日光傾灑,她的模樣溫婉動人。

    他在學堂門口徘徊到下午三點半方才見到風鈴的倩影。他等著她見完小男孩,從容不迫地走上前招呼道:“真巧啊,你也在這兒。”

    風鈴的神色不似夜裏冷傲,臉上笑容未減,盈盈道:“先生的小孩也在這學堂念書?”

    他一怔,旋即想起自己長著張三十歲男人的臉。

    忽然間有汽車鳴笛,他走到風鈴左邊:“我尚未婚娶。”

    一路上淺淺淡淡又說了些不著邊際的話,而他隻嗅著她身上的香氣。真是個玫瑰花一樣的女人,他想。

    從此他每夜必去歌廳聽她唱歌,然後送她花籃。隻是籃子裏不再像第一次那樣堆滿銀元。即便他知道,那籃子裏的銀元最終還是經理與她平分了。

    一瞬半年,敵國的軍隊已侵入與平城隔河相望的安城。一時間人心惶惶開始有人收拾家當西遷。而他不著急,仍舊每夜端著雞尾酒在後台等她把歌唱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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