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英俊帥氣的部隊兵李家康(許嘉億)回家探親。
他和年輕美麗的常晴相遇了。
他們一見鍾情,很快地談起了戀愛。
情難自己時,兩人發生了男女之事。
在一次不小心的情不自禁後,常晴意外懷孕了。
當時她年齡小,心裏又怕,完全不敢跟家裏人說。
在民風淳樸的李鎮,大姑娘幹出這樣的事那是會被唾沫淹死的了。
沒多久,肚子就開始顯懷。
為了不被人發現,常晴就有意地用布條纏肚子。
在五個月時,這肚子怎麽也藏住了。
常婆一逼問,常晴就哭著招了。
常婆就上李家去鬧。
李家也算明事理,第二天就下了聘禮,認了常晴這媳婦。
那時候結婚又不到法定年齡,就隻在鎮上擺了酒,算是結婚了。
從法律上,常晴不算許嘉億的老婆,頂多算未婚妻。
沒多久,李天亮出生了。
或許是常晴懷孕時纏了布條,或許是天生的,他的眼睛就是看不見。
常家李家到處尋醫問藥,信迷信,信神仙,拜佛燒香。
依然沒有發生奇跡。
折騰了好一陣,兩家人的熱情冷了,開始慢慢接受天亮天生眼盲的結果。
孩子取名為“天亮”。
意為老天開眼,有朝一日孩子的眼睛能見光,見亮看見。
天亮出生不久,李家康就從部隊退伍了。
手上為數不多的退役金,因為給孩子看眼睛已經所剩不多了。
後來,天亮又患上了小兒麻痹症。
此時李常兩家是完全拿不出錢來。
這天晚上,天氣很悶熱。
這是夏天雷陣雨要來的前兆。
常晴抱著繈褓中的天亮在院壩裏來回踱步。
她在哄天亮,更在焦急地等著李家康回來。
她希望這天他能帶些錢回家。
近十二點時,狂風大作電閃雷鳴,暴雨下來了。
先前的悶熱感一掃而空。
李家康渾身濕漉漉地回來了。
他從兜裏拿出1000塊錢遞給常晴。
“明兒帶天亮去宜城醫院看病,這是錢!”
李家康沉默地走進臥室,把身上的濕衣服一脫,蒙頭睡下了。
“家康,你怎麽了?”
見家康沉默不語,神色不對,常晴直覺有事情發生。
常晴拿來幹毛巾擦拭起他淋濕的頭發。
“沒事,明天你帶著孩子上醫院,我就不去了。
這錢是李林樹給我的。是預付金!我答應去蜀都替他跑生意。
明天就得走!”
李林樹是古鎮當時的首富,父親在宜城做古董生意。
這古董都來自古墓。
挖點古墓,竊點文物去倒賣,這些年兩父子賺了不少的錢。
這跑的生意明顯就是挖人祖墳,做缺德事兒。
古鎮老人家有古言,斷人財路,猶如挖人祖墳。
李林樹這拿錢逼人開墳,自然更是缺德。
“我知道是去做什麽,還是不去吧!”常晴勸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