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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臉皮厚的必要性 第124章有你真好(1/2)

作者:晚歌字數:4230更新時間:2023-12-22 13:57:53

    2015年2月,在眾網友的幫助下,楓葉向法院起訴,並提交起訴狀和一顆大柳樹抄襲證據及兩文調色盤。

    法院接受楓葉的起訴狀後,決定立案並排期,並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

    楓葉在繳納訴訟費用之後,便在家等待開庭,並做好開庭準備。

    2015年8月上午,法院進行開庭審理,同年10月,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一顆大柳樹的《起死回生之蕭孝》,抄襲楓葉的《起死回生》。

    法院判決要求,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電視劇《起死回生之蕭孝》的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為。並在十天之內,刊登致歉聲明,向楓葉道歉。

    一顆大柳樹,及播放《起死回生之蕭孝》的xx影視公司,應在判決十天之內,賠償楓葉的經濟損失及訴訟損失共300萬元。而書蟲小說網,則被法院要求刪掉《起死回生之蕭孝》這本書,並需要賠償楓葉的經濟損失。

    但一審判決之後,一顆大柳樹和xx影視公司,均不服判決,並提出了上訴。

    2016年3月,《起死回生》維權案落下帷幕,法院駁回被告上訴要求,維持原判。

    這件事過去後,楓葉在網上搜《起死回生之蕭孝》,發現這本書確實在網上銷聲匿跡了,就連書蟲小說網上,也顯示此書已經下架。

    楓葉嗤笑道:“書蟲可總算是刪書了,真真是大快人心!”

    景元峰說:“別看書蟲現在好像還挺風光,不是還有那個揉揉小肚子抄襲事件麽,我看呐,書蟲很快就要沒落了!”

    “揉揉小肚子確實是抄襲了……但是原作者龍眼肉已經去世了,沒有原告,能拿揉揉小肚子怎麽辦?”楓葉歎氣,“什麽時候,華國的著作權法能完善一些就好了。”

    華國著作權法規定,小說維權之類的案件,在審判被告應付的賠償時,是根據原告的經濟損失來確定的,也就是說,這所謂的賠償,並沒有起到很好的懲罰作用。

    抄襲成本不高,而維權成本又太高,所以抄襲者有恃無恐。

    他們會認為,就算賠了錢又如何呢,他們抄襲得來的利益,總要比賠償的錢多得多。

    景元峰安慰道:“葉子,你放心吧,法律總會越來越完善的,而生活,也總會越來越好的。”

    楓葉將頭靠在景元峰的肩頭,他看向一旁魚缸裏遊來遊去的金魚,笑了。

    是啊,生活總會越來越好的,而他,以後也會有比《起死回生》更好的作品。

    2016年下半年,楓葉整理好心情,在點墨文學網上簽約又一部新作品,他的書粉本身就不算少,再加上因為抄襲一事,有更多人知道了楓葉這位作者,所以楓葉最新簽約的這部作品,有越來越多的人在看。

    因此,景元峰開玩笑說他是因禍得福。

    楓葉笑了笑,繼續低頭寫文,作為一位原創作者,他並不希望有這樣,因抄襲案被關注的“福”。

    這天下午,楓葉在發布新章節之後,在作者後台看數據,很快就發現,有人給他打賞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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