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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山寶撤退(2/3)

作者:運河漕幫主字數:8168更新時間:2024-01-07 15:20:55

    另外一組對工人們審訊,也是毫無頭緒,工人們一直認為他們是省城考古隊的,下來是執行文物搶救任務,通過工人們了解到的信息,與考古隊進行了核實,山寶他們用的都是虛假信息,一時間這個事情竟然毫無頭緒,看到工人們也提供不出什麽有用的信息,看目前也沒有釀成什麽大禍,因此也是登記了一下他們的信息和筆錄,讓他們自行下山。

    周十六畢竟是死了,人命關天,所以遺體還是要送回去解剖的,需要確認是自殺還是被殺,所以暫時李鳳楠等人,還是不能離開縣城,待法醫解剖完之後,如果證實確實是如他們所說,周十六是自己用後腦勺撞擊樹幹自殺的,他們才能離開縣境,目前是隨時等待傳喚。

    經過這一波折騰,大家也沒心情在這裏了,隻能是回到村裏,那裏有電話,能直接聯係上,他們不想回到那個鋼筋混凝土的縣城裏,每天聽著嘈雜的聲音,他們更願意留在這個僻靜的山村裏,權當是度假吧,計劃一定,他們留下村裏的電話後,便暫時居住在周雲山家裏麵,打算白天在周邊轉轉,晚上吃住在周雲山家裏。

    就在武警即將離去的時候,李鳳楠突然說道:“警察同誌,我母親二十多年前在這裏無緣無故的自殺,至今依然是個迷,這次周十六給我講了很多當年的事情,我也如實告訴你們了,現在我還有一個請求,那就是,我想看看山寶留下的那封信,我想看看這封信和我母親的死是否有關係,作為當事人的女兒,我想我應該可以看看吧,重申一下,我隻是看看這個證物,我想你們應該是放心的吧”,李鳳楠堅毅的說道。因為她隱約感覺道,山寶留下的這封信可能與母親的死有一些關係,也許真相就在這裏麵。

    領隊的警察,此刻才想起這封信,本想拒絕,但是覺得李鳳楠說的有道理,她的筆錄裏確實提到了,周十六講的,山寶和她母親相識,目前楊柳的死因家屬及當時林場的人都懷疑其死因成謎,領隊的警察說道: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十六條以及《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在經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可以查閱、摘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所以說,你要看這個東西原則上需要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許可,你才可以看,你聽明白了嗎”,那個領隊的警察嚴肅的說道。李鳳楠一看,開始講起法律條文來了,自己也不說沒讀過書,這幾年為了母親的案子也看了不少的法律條文,於是不客氣的說道: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46條,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可以讓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證人對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文件、屍體、場所或者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警官同誌,你不覺得如果我看看這封信之後,能給你提供更多的破案線索,快速的抓住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可以給我看看呢,萬一你執意不給我看,沒捉到犯罪嫌疑人或者錯過了抓捕的機會,我很懷疑你的動機”,領隊的警察一看,這個小姑娘也是行內人士,看氣質似乎是個律師,雖然她的筆錄上的職業寫的不是律師,但是對法律也是頗為熟悉的,另外他們同行中還有軍隊裏的軍官,也正是這個原因,他們才沒有被帶到公安局暫時拘押起來,隻是讓他們隨時接受傳喚。為了不惹麻煩,武警領隊的拿出那封信,自己先看起來,除了兩頁信紙和一張照片外,其它並沒有任何可以懷疑的東西,領隊的警察把信紙又仔細看了一遍,確實沒有什麽玄機之後,便當眾很不情願的遞給了李鳳楠。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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