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差別所在

作者:司空秋字數:2358更新時間:2018-12-16 02:03:19
“愛德華叔叔,您還是請回吧。天這麽冷,小心閃了腰啊!”沒想到,福爾德卻突然跳過這個話題,嬉皮笑臉地半彎下腰給愛德華讓出了一條路。他的手指,指向南方的極寒土地——那片不死族以及愛德華家族的領地,冰封之地。 在福爾德心中,那片土地是十分無趣的,同時,又是十分有趣的。因為那裏的領主自稱伯爵,住並不很大的宅子,並且還可以戴很有趣的帽子。居民們頭頂上還會頂著一隻豐乳肥臀的鴨子——據說是為了保暖。 好吧,鴨子什麽的,有點誇張了,大多數居民,頭頂都戴著一頂毛皮製成的大帽子。拜其所賜,他們的眼睛幾乎都被擋得嚴嚴實實。當你走在路上被什麽碰到時,就會聽到一聲“哎喲!”,然而不會有道歉。因為太冷了,人們不願摘掉帽子,或張開口多說哪怕一句話。 聽起來,似乎十分有趣的國度。但德古拉斯在內的幾乎所有中部地區人,都不願去那個地方。 那裏太窮了,百分之八十的經濟來源來自於毛皮生意,而且那裏的動物,可以說是少得可憐。有不少南方居民專程跑到中部來,狩獵那些長有毛皮的各種動物,可是兔子的皮毛太薄了。對於那種寒冷到極點的地方,一年四季冰凍不化,隻有熊、狼皮能夠包裹住僅存的一點兒溫度。可看看吧,這個世界的熊、狼都是一些什麽生物? ——魔獸!不僅是野獸還是魔獸!風之蒼狼成群結隊,而獨居的藍色魔熊不僅是在荊棘山之上,而且萬分危險! 這,讓那些心生貪念的商人們望而卻步。這也就造成了——即使能夠來到中部,他們所能做的,也僅僅隻是學習人族的習俗,也就是參加名為“趕集”的集體活動——即使人族血液的味道令他們口水直流。 所幸在人族的集市中,毛皮貿易還是相當普及的,這些毛皮商販,通過那些往往是飯也吃不飽的傭兵之手,能夠采集到源源不斷的毛皮貨源。至於傭兵?他們往往在任務途中都不得不宰殺掉幾頭幾十頭不等的魔獸,毛皮就是在那個時候剝下的。既然有人願意買,又何樂而不為?對他們來說,身上最不需要的,就是這些臭烘烘,又不能拿來吃的毛皮了。 不論是血族,還是不死族,在極寒之地都是必須穿戴毛皮的。縱使抗寒能力較強,可也隻是較強而已,如果把一個人類丟到那個極寒之地,恐怕頓時就會血液凝固而死去吧。 所以在人族之中,血族和不死族的惡名就此留下。——這些家夥,不僅不勞動生產,還富裕得讓人羨慕啊!更加可恨的是,他們的財富幾乎全部來自於掠奪,掠奪的對象呢?毫無疑問是人族。 在這片大地,人族可以說幾乎是最孱弱的一個種族了。刮破點皮就會流血,流點兒血還會虛弱、疼痛乃至昏迷,隔幾個小時要吃東西,走一會兒路還要喝水,這在血族眼中,簡直就是極度的奢侈! “他們就是這麽浪費大地恩賜的嗎?”有血族說。 (求打賞,求推薦,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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