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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二章 巡查(完)(1/4)

作者:理查德唐僧字數:11278更新時間:2020-05-23 09:04:14

    且周成跪在堂上,包大人心下想道:“若不在這公案上羞辱一番,他也不知道我的利害。惟有如此這般,方可牽涉在他身上。即使他在去廣州哭訴,諒胡來也不能奈何我怎麽樣。”

    眼珠子一轉,主意想定,他向周成道:“你這狗才,乃是至臨縣地方上的縣令,誰知你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以這案情而論,尚有餘年。我且問你,你還要死要活?好好照直來?”

    周成當時聽了這話,心中坎坷,本以為包大人會將他殺了一了百了,沒有想到還有一村,複又叩頭不止道:“卑職,自知罪惡難容,惟螻蟻尚且貪生,人生豈不要命,萬求大人開恩,饒恕本質的性命。”

    包大人道:“你既要命,本大人有一言在此,你若能行,便可免你一死,不然也不免了梟首示眾。”

    周成聽得包大人到他可以活命,已是意想不到,還有什麽不肯行的處在?隻見周成在地下叩頭請罪:“望大人吩咐,卑職遵命便了。”

    包大人道:“本大人也不苦你所難。若非本打擾不畏避權貴,這他人家三個婦女,豈不為你等占定;則他三家,有冤也無處伸了。雖有上憲衙門,也是告你等不準的。將何法術迎合胡來的意旨,胡大人又如何保舉你為官,以及你如何仗胡大人的勢力,做了這許多不法的事件,現在被本大人訪實審問出來,奏參革職,……將這話寫在紙旗上,明明白白,今日在本大人大堂上練熟。明日同曾有才前去遊街。凡到了一處街口,便停下一時,自己高聲朗一遍,曉喻百姓們等知悉。你果能行此事,本大人便當法外施恩。稍全你的狗命;如其不然,刀下定不留情。”

    周成聽了包大人這番言語,心下實是為難,若不行此事,隻要他一聲斬,頃刻推出轅門。人頭落地,豈不是自己白送自己的性命麽?然若立即答應,我一人無什麽礙事處,但在胡來那邊,乃是上峰有人。心內正在躊躇,口中隻不言語。包大人坐在上麵,察景觀情,也知道他的用意,故意催促他道:“本大人已寬厚待人,你反何為絕無回答,在你莫非怕胡來責罪你麽?可知這行此事,乃是本大人命你如此。如若胡來動怒,隻能歸咎於本大人,與你絕無相幹涉。既你這樣畏懼胡大人,想必自知有罪,不願在世為人了。左右上來,代我將這狗奴才,推出轅門外,斬首示眾,以警目前為官不法者。”

    兩旁聽得包大人一,當時吆喝一聲。早將周成嚇得魂飛外,忙失聲叩頭哭道:“大人在上,權且息怒,卑職情願遵大人命令做了。”包大人見他已經答應,隨即命王朝馬漢。趕速造了一麵紙旗,鋪在地上。命書吏給了筆墨,使他在下麵錄寫。

    周成此時也無可如何,且顧自己的性命,不問胡來的體麵,當時就在地上,手中執筆,從頭至尾,寫了一遍,呈上與包大人大人觀看。

    包大人過了目之後,還用朱筆寫了兩行:“所寫乃是至臨縣知縣周成一名,因家奴出身,在胡來逢迎合意保舉縣令,食祿居位,搶占婦女。所作所為,在任不該如此,大失朝廷法度,有玷官箴,今遇包大人巡查,私訪察出,當堂口供,直言不諱,插標遊街,以示警眾。”底下一行所寫的是:“端州知府包拯。”這兩行字跡寫畢,命衙役仍將他帶去看管,然後退堂。

    次日,待那曾有才有直覺之後,就將昨日周成所寫的文書念給他聽。曾有才聽畢,然後向他道:“他尚且是個知縣人犯,犯了罪,還如此處治,你比他更賤一等,豈能無故開釋?本大人因他已經寬恕,若僅治你死命,未免有點不公之處。命你也與他一同遊街,凡他到了街巷,你先手中執著一個銅鑼,敲上數下,俟街坊的百姓擁來觀看,命他高聲朗念。此乃本大人法外施仁,你苦怕死,便在大堂上先演一番,以便周成前來,同汝一齊前去遊街,不然本大人照例施行,令汝死而無怨。”曾有才當時聽了這番話頭,雖明知胡來麵上難看,無奈被包大人如此逼迫,究竟是自己的性命要緊的,而且周成雖是卑職,終是一個實缺的知縣,他今既能夠答應,我又有何不可?當時也就答應一聲下來。包大人便命馬漢差官,取來了一麵銅羅,一個木錘子,交給曾有才手裏,命他在堂上操演。曾有才接過手來,不知怎樣敲法,兩眼直望著。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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