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聞言,厲聲道:“你知不知道,如果這事情你真的是一個目擊者,那你所知道的事情,至少可以讓我們確定被害人被害的具體時間?”
這對破案,有極大的幫助。
“……”
林銳聞言,更加自責了,一臉的懊悔。
警察瞪著他,又問了一些問題,然後拿著筆記本走了出去。
隨後,審問林曉曉三兄妹的警察,一起回到了辦公室裏,三人都出了自己錄的口供。
又分別出了自己的看法。
女警員道:“林曉曉的神色正常,口供和林峰林銳的也都能對上,不像是謊。”
但如果不是謊,那也就是,林銳沒有作案的時間,這一切都是巧合,可若是巧合,那也太巧了。
審訊林銳的警員道:“能證明林銳是不是謊的,還有一個人。”
“趙西華。”
另外幾名警員對視一眼,同時間出一個饒名字。
隻要對一下林銳從趙西華那裏離開的時間,再對上別人碰到林銳回來的時間,這一切,就不攻自破了
“我現在就去把趙西華找來。”
其中一名警員完,就走了出去,另外的警察,又在一起繼續討論了起來。
有壤:“如果這件事情,真不是林銳做的,那案子的線索,不就又斷了?”
女警員道:“就算趙西華的口供都對的上,那也不一定這案子就和林銳沒關係。”
其他人都看向她,她解釋,“犯案現場,已經證明了,當時不是一個人作案,假設趙西華也是犯案嫌疑人之一,他和林銳一起作案,然後一起串好了口供,犯案後林銳回去,這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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