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聞言,擦了一下嘴巴,飯也不吃了,“那我們趕緊去吧!別讓李快嘴等急了。”
林曉曉指了指張秀碗裏的粥,“嬸子,你飯還沒吃完呢?”
“我都吃飽了,不吃了。”
張秀道。
有錢賺,一頓少吃一點,也餓不死。
等賺了錢,還能買肉吃。
聽到張秀這麽,林曉曉點頭,“那我們走吧!”
她現在比較著急,早點去貼,找點找到證人,把二哥弄出來,也能讓他少受點苦。
雖然她也知道,林銳在警局,不會有什麽事,不過思想方麵的壓力,肯定不會的。
“來,我幫你拿著。”
張秀伸手接過林曉曉手裏的東西,看著沉沉一摞的紙張,心想,這最起碼也有八九十張,那可就是八九塊錢呢。
三人平均一人貼三十個,那也有三十塊錢,夠買好幾斤肉了。
林曉曉不知道張秀心裏所想,不過也沒和她爭著抱東西。
兩人出了院門,張秀也從激動中冷靜了下來,她不認識字,紙張上的東西,她也看不全,隻能認識幾個簡單的,具體了些什麽,也不知道。
不過上麵寫的五十元,她卻是認識的。
於是問道:“曉曉,這上麵寫的都是啥啊?”
“和上次警察貼的一樣,隻是這個錢多一些。”林曉曉實話實話道。
“啥?”張秀驚訝的瞪大眼,“你是,這個也是找目擊者的?還給五十元?”
這也太多了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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