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掛了電話。看了看鍾,現在是淩晨4點10分,幹刑警的吧,其實有時候也很可憐,比如蹲點,守在人家門口,三天,五天,有時候一兩個月,比狗還忠實,還比如,現在你睡得正香的時候,手機唱歌了。
淩晨四點多鍾,路上沒有幾輛車。報社怎麽就失火了呢?就是別人放火和我有什麽關係,燒了也不錯啊,報社本來就沒啥用的,一個城市有好幾家報社也太多了吧,每天印刷那麽多的垃圾文字,這是多大的浪費啊,都燒完才好呢!還有,刑警這個職業真不是人幹的,當然,我的孩子以後是不能讓他幹刑警的,其實,幹刑警也不錯,可以到處亂跑,還可以猜謎語,不猜不行的。當然不幹刑警也能到處亂跑,也能猜謎,不猜也不行,如果我的孩子非要幹刑警呢,我也不攔著,當然能攔著就攔著了。總之,人是不容易瘋的,瘋不瘋是不能由自己說得算的,據說,瘋子是上帝的寵兒,也可能,上帝也是瘋子的寵兒。
我撥了陳小莉的電話,“哪家報社?”
“還有哪家報社?就是青江路上的那家。”陳小莉說。
“還要帶洗臉盤嗎?”我問。
“帶洗臉盆幹什麽?”
“救火啊!”
“行了,你抓緊來吧。火已經被撲滅了。”陳小莉掛了電話。
這時候,我感覺腦子稍微清醒了一些。我看到了報社大樓,這是一座新的大樓,兩年前蓋的,省長親自來剪彩,反正省長喜歡到處剪彩,剪彩是給紅包的,紅包裏全都是一塵不染的毛老爺的頭像,嶄新的票子。給舊的錢,省長肯定是不高興的。
報社大樓看上去就像一隻被烤焦的大紅薯。
陳小莉看到我後,衝我招了招手。
“有人放火。”陳小莉說。
我點了點頭。
我跟著陳小莉進了報社大廳。
“你知道我發現什麽了嗎?”陳小莉興奮地說。
“什麽?”
“我發現了牆壁上有字。”
“什麽字?”
“你看看。”陳小莉指著走廊牆壁說。
牆壁上劃著一個“皿”字,器皿的皿。
“你看看這屋裏也有個‘皿’字。”陳小莉說,“放火的人很可能是627連環案的凶手。看字跡,狡猾的凶手也參與了救火,然後趁人不注意寫了字。”
我靠,放火燒報社的目的原來就是為了寫一個字。凶手也不覺得累嗎,打電話告訴我一聲,說再寫一個字就是‘皿’不就行了嗎,至於半夜燒樓嗎。害得我半夜朝這裏跑。
“報社失火,怎麽會通知你呀?”我問。
“我在所裏值班,有人打電話到所裏說,青江路的報社出事了,有人在放火。我就來了,沒想到大火已經燒了兩個多小時了,還沒有想到的是,我在這裏發現了字跡。”陳小莉說。
我找來一個小木棍,在牆上寫下,一、大、土、成、子、皿。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