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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姑娘托夢訴冤(下)

作者:小揚有點菜字數:2296更新時間:2024-03-29 07:17:17
三年後,包公做山東巡撫,來到曲阜縣。茂七的父親向包公遞了訴狀,替茂七向告狀伸冤。包公見狀,感到此事可能另有內情,就把這個狀子接下了。 當天夜裏,包公審閱各項罪狀,當看到這個案子的時候,感到精神疲倦,不知不覺就迷迷糊糊睡著了。在夢裏,他見到一個女子向他告狀申冤,包公對那人說:“你有什麽冤屈,隻管說出來。”那女子並未說什麽,隻是告訴包公四句詩:“一史立口阝人士,八厶還誇一了居。舌尖留口含幽怨,蜘蛛橫死恨方除。” 包公睡醒後,感覺很疑惑,看到樁子上躺著一隻大蜘蛛,口開舌斷已經死了。包公思慮半天,仍然不得其解,心裏暗暗想到:“殺害這女子的人,不是姓史就是姓朱。” 次日,包公提審茂七、春香,問茂七說:“你犯下的罪狀已經都上報朝廷了,怎麽現在又喊起冤來了?”茂七回到:“小人的確沒有做下這樁罪行,隻是當時知縣大人一口咬定就是小人所為,我沒有辦法隻能承認。現在青天大老爺來了,請你為我伸冤昭雪。”接著又問春香,春香也說沒有這回事。 接著,包公對茂七說:“你當日去過月英的房間,你說說她房間裏都放了什麽東西?”茂七說:“我沒有去過她的房間,怎麽會知道都有什麽東西?”包公說:“你死罪已定,還有什麽好隱瞞的?”茂七見狀,隻好胡亂編了一下,接著提問婢女,婢女所答和茂七說的房間布置情況,一點也對不上,包公心裏當下就有了主意。 包公問婢女:“你家親戚朋友裏,有沒有姓朱名死的?”婢女回答:“我主人在家的時候,有個朋友是吏部尚書的公子,叫朱弘史,自從主人被倭寇擄走,就再也沒有見過他。” 夜裏,包公睡覺時,又夢到那四句詩。包公推理道:““一史立口阝人士,一史乃是吏字,立口阝是個部字。八厶是個公字,一了是子字,那說明這個凶手分明就是吏部公子。舌尖留口含幽怨,這一句不不知道什麽意思。蜘蛛橫死恨方除,此人姓朱,那就是是蜘蛛了。他叫弘史,又與橫死這兩個字發音相同。恨方除,一定得讓他償命,才能消解月英的仇恨。” 次日,正好朱弘史前來拜見包公,在交談中發現朱弘史這人說話含含糊糊,發音一點也不準確,聽得讓人難以理解。等到朱弘史離開,包公向熟悉朱弘史的人打聽:“朱弘史朱公子外貌英俊,身材偉岸,怎麽說話不清楚,有點大舌頭?” 旁邊有熟悉的人說:“之前說話還好好的,三年前六月初八那天過後,說話就不清楚了。”包公想到,月英被害就是六月初八,這個後生也是六月初八才變得口齒不清,時間上吻合。看來肯定是朱弘史意圖不軌,用舌頭塞住月英的嘴,反被月英咬掉,正好符合“舌尖留口含幽怨”這句話,那麽凶手定是朱弘史無疑了。 於是,就派人把朱弘史傳喚過來,剛開始還不交代,經過一番重刑拷問,這才把殺死月英的罪案一一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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