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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解剖台上的幹屍(4)(1/2)

作者:宇塵字數:4662更新時間:2020-07-04 19:36:39

    “這個麽,我無法斷定。但無論是殺人還是藏屍都存在著風險,凶手在實施作案的過程中必然要承擔巨大的心理壓力,事前預謀和突起殺機肯定有很大區別,對於一個有強迫症的凶手,二者會對他產生的心理影響有多大差別我沒法判斷,我隻能說有這種可能。”

    “那我綜合一下你們剛才的分析,”付雪晴說,“凶手是一個外表瘦弱或者矮小的男性,善於使用電線勒頸這種方式,有可能是一個慣犯,或者專門練習過,有強迫症,殺人動機有可能是由於某種特殊原因突起殺機。是這樣吧。”

    吳凡和田鵬剛紛紛點頭,罪犯的形象似乎有了一點兒眉目。

    一個念頭不經意的出現在吳凡心裏——這個人就是預測死亡的兔子嗎,是我要找的frank嗎?

    這個念頭一跳出來,他對自己剛才的推測又不太肯定了。

    付雪晴那邊似乎還不甘心,追問吳凡,“你還能不能把犯罪心理側寫再往前進一步,就像割喉案件那樣,讓我們有個更清晰的方向。”

    吳凡正心煩意亂呢,“抱歉,我實在能力有限,就給我一個死了三年的無名幹屍,我想不出更多線索能幫你們找到凶手……”

    “好吧,但我還有一個疑問。處理屍體的辦法有很多種,你說凶手為什麽非要把被害人藏在床下?”

    “這個啊……”吳凡捏著下巴想了想,讓付雪晴一提醒,他倒是產生了一些新思路,“把屍體藏在床箱裏對於凶手來說其實並不是一種好辦法,通常屍體會很快就被人發現。凶手不可能預測到屍體會變成幹屍隱藏這麽多年,這隻能說是一個巧合。一般來說,一個準備殺人的凶手要考慮兩方麵問題——如何實施謀殺以及如何掩蓋謀殺。在這兩個方麵,我們的凶手做的都很草率。費了很大力氣才勒死被害人,之後也隻是草草的把被害人塞進了床箱裏,並沒有選擇棄屍。即使考慮到他可能由於臨時起意殺人所以心慌意亂,但他之後隨意丟下屍體逃走,也能說明他平時不善於動腦。基於以上分析,我對凶手的身份想到了兩種可能性……第一種,假如凶手曾經住在那個房間裏,而被害人是外麵來的人員,那麽從凶手殺人和藏屍的手段足以看出,他是一個無組織力的罪犯,智力偏低,容易衝動,行事混亂,社會地位也不會太高……”

    “那第二種可能性呢?”

    “第二種可能正好相反,死者是房裏的住戶,凶手是外來人員。所以凶手在闖入屋中將被害人勒死後,沒有必要冒風險轉移屍體。隻要把屍體藏起來,延遲被人發現的時間就夠了。他會覺得即便警察介入這個案子,也未必能想到是他殺的。如果是這種的上門殺人的凶手,以眼下少得可憐的證據,很難做準確的推斷。”

    付雪晴也有了思路:“假如是你說的第二種可能,住戶是被害人的話,他要是失蹤了,至少房東早就會發現吧,所以,我傾向於你所說的第一種可能性。凶手很可能就是曾經住在那個屋子裏的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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