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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還有尾聲:那篇獲獎的短新聞和關於案情的追蹤報道

作者:王曉玉字數:2602更新時間:2020-07-08 04:16:04
我在本文開首說過,引起我創作這篇之衝動的,是一則僅隻數百字的短新聞。因其短小精悍,更因其後來獲獎入集了,我決定將它一字不易地轉錄於本文尾部,以饗讀者。原文如下: 誰之罪——本市一名優等生凶殺前後 警笛長鳴。 被押上警車的是本市某重點大學的優秀畢業生章某。他年方二十四歲,在校學習時被公認為是德智體全麵發展的三好學生,曾多次獲得校、係各種獎勵。今天他卻犯了殺人罪。 被殺的是他的母親的情夫竺某。竺某係有婦之夫,與章某之母秦某有曖昧關係長達數十年之久。竺某因生活作風問題而曾被勞動教養一年。 案發當日下午,章某與同學兩人因提前下班而返家,適逢竺某與秦某躲藏於內室。章某對竺秦兩人之行為素來深惡痛絕,此時便手持水果刀衝入內室,刺竺某十數刀而中其要害。竺某在送醫院途中不治。 章某在同學陪同下去派出所報案自首。其所在單位、畢業學校及親見其長大的左鄰右舍聞訊無不為之惋惜,許多人紛紛投書法院,希望執法部門念其年輕初犯並考慮其作案之前因後果,從寬處理。不少親友同時希望其母秦某出麵陳述詳情,承擔其應負之責,但秦某卻道:“隨他去吧!” 此案不日將在江東區法院公開審理。 為了避免引起糾紛,我在此姑隱該文之作者姓名及刊登該文之報名,請讀者鑒諒。但作為對讀者在閱讀本時尚未知曉故事結尾之補償,我可以把中幾位主人公的收場告訴大家: 高斌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雖經上訴但被駁回,於今年年底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沒能捱過他的“本命年”——本國慣例,處決犯人常在過年前,死刑犯是不讓他們虛長一歲的。 朱娜娜受不了這等刺激,還沒等到與高斌訣別就發作了精神病,而且是那種動刀動槍既傷害別人又有自戕傾向的“武神經”。家人無奈,將她五花大綁送到了市精神病防治院,如今天天在吃藥打針而且接受電療,病情尚未見顯著好轉。 高麗蓉如前所述,在得知高斌被判死刑的當天即服毒自殺。她的學校出麵操辦了她的後事。火化那天,除了工會的幾個幹事之外,學校裏的同事們沒一個到場。但那間最簡陋的“告別小廳”裏竟哭聲震天,因為她所任教的那個班級的幾十個學生竟聞訊趕來了。十來歲的孩子鬧不清好端端的高老師怎麽就離他們而去了,相邀相約著幾乎一個不拉地來見老師最後一麵。見到老師化了妝臉色紅彤彤地躺在鐵板床上,免不了想起春上清明前後老師帶了他們也來過這片地方——火葬場隔壁就是烈土陵園,高老師曾帶了他們來瞻仰兼作春遊——於是渾不懂事的四年級娃娃們便哇哇地放聲痛哭起來,有幾個女孩子竟失卻了對死人的恐懼,執住了高麗蓉冰涼的手一心想拉了她坐起來讓她活轉來。工會主席看不下去,又難以啟口把十歲孩子弄不明白的事說明白,隻好急急踅到火化工麵前請求他們快快把鐵板床推走。在一片真心實意的幼稚的哀嚎之中,高麗蓉比當天火化的所有亡者都先行一步消融了她的肉體。當那些抽抽噎噎的孩子們還未跨出火葬場大門時,她已化為一縷青煙,嫋嫋婷婷地升入空中,前去追隨她畢生追隨的人去了。 §§第四章 我要去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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