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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名聲比犯法的行為重要(1/2)

作者:空空佳寶字數:5604更新時間:2024-05-04 04:07:11

    沈歡歡說的起勁,都忘記了差點被渣男玷汙的事實。

    劉誌鵬可不願意聽她暢想未來,他還要給八號購買豬肘子呢!

    “姐姐,我們還是回去吧!”

    “哦,好吧!”

    沈歡歡聽聞劉誌鵬是一位作家,似乎坐在三輪車上也不覺得掉價了。

    “劉作家,等會到了城裏我請你吃飯,怎麽著也要好好報答報答你。”

    “報答就不用了,前麵有個公交車站點,你要不坐公交回去。”

    劉誌鵬也明白,自己一個拾荒的盲流,拉著一位漂亮的女人,這確實有點不倫不類。

    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個勵誌的故事。

    但,要是被那些同樣是屌絲的男人看到,肯定會認為當今社會拾荒的也很牛逼,都能拾到漂亮的女人。

    到時候,城中村的屌絲們全都一窩蜂跑去跟他搶生意咋辦?

    沈歡歡卻有些為難,她確實也想在前麵坐公交車回城,但衣服被撕扯成這個樣子,實在是有點……

    “劉作者,我這衣服破了,坐公交車有點難為情。”

    “沒事,你不用著急還我衣服。”

    沈歡歡的意思可不是還他這件衣服不衣服的。

    【得了吧,就這破爛衣服,我寧可穿我撕開口子的,也不會穿著你這身又髒又臭的衣服坐公交。】

    “嗬嗬,沒事,劉作家,我也好多年沒坐過這種三輪車了,天氣又這麽熱,這可相當於敞篷的跑車呢,兜兜風也不錯!”

    【尼瑪,這是要讓老子送你去城裏啊?】

    “那……我就先送你去前麵的城中村,那裏也有服裝店,你可以購買一件衣服換上。”

    劉誌鵬可不想讓她知道自己住在城中村,人設已經吹出去了。

    自由撰稿人,網絡作家。

    漂亮的女人麵前怎麽著也不能失了身份。

    然而……

    “可是,我的錢被壞人搶去了。”

    一聽這個,劉誌鵬心中一緊。

    【我草,尼瑪……】

    【我還有十萬塊錢的債呢,聽這意思是賴上老子了啊?】

    劉誌鵬並未回應,腦海當中趕緊思考該怎麽打發走沈歡歡。

    而沈歡歡見劉誌鵬不說話,狐疑的看了眼他的背影,心想,你看不起誰啊?姐好歹也算個白領,你即便是一位作家,姑奶奶配你也綽綽有餘。

    【哼,今日姑奶奶倒黴,看走了眼,不過,眼前這位……應該不會再看走眼了吧?恩,絕對沒錯,這麽有正義感,絕對不是個渣男。可惜,就是年齡小了點……呃,說不定人家沒告訴我真實年齡呢?看他的長相,起碼三十出頭了,嘿嘿,長得挺有男人味。恩,飄過來的味道還挺好聞的。】

    “劉作家,你別誤會,我手機和錢包被壞人搶走,甭說買衣服,連坐公交車的錢都沒有。要不你借我點錢,待回到城裏立馬還你。”

    一聽借錢,劉誌鵬含含糊糊的回一句。

    “那,到了城中村再說吧!”

    他隻能放慢了車速,認真思考起這件事來。

    【沈歡歡被人搶劫,差點失了身。這可是刑事犯罪,她應該報警才對,說不定警察叔叔可以送她回家。】

    想到這一點,劉誌鵬也有了主意。

    “沈姐姐,要不報警好了?前麵就有個鄉鎮派出所。”

    然而……

    沈歡歡一臉委屈,有些為難的說道:

    “這種事報了警,我名聲不就臭了嗎?我還沒有男朋友呢,要是有了記錄,那我以後還怎麽嫁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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