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更四十多天,不知不覺一個多月過去了,不知不覺一年又快過去了。
還記得我這篇文剛碼的時候,那是在今年的四月上旬,看著芒果台的《我是歌手》突然靈感爆發,想寫一個有關娛樂圈的文。
說句題外話,在禁韓令發布之前,我比較喜歡黃致列的,手機裏全是他的歌,他的大叔嗓是我喜歡的類型。當然啦,我文中男主的原型並不是他,而是……
裴允謙身高192CM,或許看過今年的《我是歌手》的朋友已經猜到了,我就不多說了。其實也就是個影子而已,是誰並沒有那麽重要了。
我記得我是碼到差不多七萬字的時候開始在JJ網站上發布的,我映像特別深,特地挑在暑假期間發布的,本想著這段時間看的人會多一些,沒想到,成績還是一如既往的……爛。
發到三萬字的時候,我跟網站申請簽約,第一次網站拒了,說題材不夠新穎。或許吧,這幾年娛樂圈題材的文太多了,更何況,大家想看到的各種撕的場景,我卻沒有。可是,我覺得我的文還是有我自身的特點的。
所以,我沒有放棄。
第二次申請,第三次,第四次,直到第N次,我還是一直被拒,然而那時我已存稿九萬多字了,我還在寫,沒舍得放棄。
認識的朋友跟我說,你還是放棄吧,再寫下去也隻是在浪費時間,不如棄了重來。
我開始動搖了,曾經一直堅定的夢想,難道我錯了嗎?
我又對自己說,其實你已經很不錯了,堅持了這麽多年,起碼你進了一大步。上篇文簽約的時候,人家說文采不好,這會兒隻是說題材不行,間接的表示,你文采不是進步了嗎?
直到後來才知道,那隻是編輯們的一個說辭,兩者之間並沒有多大的區別。
終於,我還是停更了。
可我又不想就這麽停下來,我把存下的稿發到貼吧裏去,我每天期待著回帖,結果還是一樣沉了下去。
貼吧裏有個好處,就是會有很多網編找你,留言的,私聊的,真的很多。
一天閑來無事,我就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加了一個網編的QQ,說實話,心情挺複雜的,也可以說是抱著一顆必死的心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